近日,民革中央主席班子成员联系省级组织制度正式建立。建立这项制度,有何背景、内容,如何落实、分工?且看团结君带来的独家解码。
背景
为全面推进民革各级组织自身建设工作,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中央主席班子对各省级组织的联系和指导,民革中央决定建立中央主席班子成员联系省级组织制度。
这项制度,在11月举行的民革十三届中央第六次主席会议上获通过。
内容
根据这项制度安排,民革中央主席班子成员将每年对所联系省份的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建设工作、机关建设工作、参政议政工作、祖统工作、社会服务工作等作出部署和指导,并围绕民革中央当前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省级组织按时高质量完成。
举措
据了解,为落实好该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民革中央制定了七条具体细则:
一是中央主席班子成员联系省级组织制度在主席会议领导下执行;
二是由中央主席万鄂湘、常务副主席郑建邦统抓全面工作,其它副主席重点联系3至4个省级组织;
三是中央副主席要全面了解所联系省级组织各项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每位副主席每年至少一次到联系省份调研,指导工作;
四是根据中央工作安排部署,对联系省级组织进行工作督导,促进中央工作部署在全国均衡开展;
五是省级组织邀请中央领导参加会议,原则上优先安排联系主席出席;
六是主席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一次联系工作,对下一年联系工作提出意见;
七是中央主席班子成员联系省级组织制度的日常工作由中央办公厅主席办公室负责。
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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