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设立9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名称及专委会主任名单如下:
(民革十四届二次中常会2023年3月14日审议通过)
一、经济委员会
主任:何报翔、王红、陈星莺
二、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任:李惠东、吴晶
三、社会和法治委员会
主任:刘家强、陈星莺
四、教科卫体委员会
主任:田红旗、陈星莺
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任:李惠东、欧阳泽华
六、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
主任:陈星莺
七、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主任:冯巩、谷振春
八、妇女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红、谷振春
九、青年工作委员会
主任:谷振春
(文章来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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