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印发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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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革中央下发通知,印发《民革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从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内容、工作形式等方面对此项工作予以规范。
《方案》要求,民革参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与履行参政党职能相结合,坚持工作公开、科学、规范。
根据《方案》规定,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由民革中央主席办公会议统一领导,社会服务部具体组织落实。民革中央成立了以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为组长、常务副主席齐续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洁兼任组长,民革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有“三农”和扶贫工作经验的民革地方组织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承担专题调研、信息反馈、经验总结等职责。
《方案》还要求,民革要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专项监督评估、加强日常联系和进行政策宣讲等形式,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贫困县摘帽、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重大政策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组织群众自觉参与扶贫开发等情况进行监督。
民革中央要求,民革各省级组织和民革中央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