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的精神主线和实践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思想的高度凝练。2020年11月14日,习总书记在南京召开的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继续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江苏省扬子江城市群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两大国家战略的融合交汇地带,实体经济发达,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集群水平较高,区域创新活力强劲,未来的重点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发展转变,从而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2016年《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苏省以岸线码头治理入手,对列入国家岸线整治清单的596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同时,严格岸线新增利用,强化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从严控制新增开发项目;加强岸线资源管理,探索岸线长效科学利用,绿色发展水平已取得明显成效。
未来,结合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协调发力。
一、成立省政府直管的长江大保护决策协调机构。目前,在落实大保护和有效开发方面,仍存在“各自为政”“闭门造车”“小打小闹”等现象。建议成立由省政府直管的长江大保护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编制长江保护有关的各种跨地区(地级市)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对长江保护带内各种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长江保护带内发生的各种可能涉及长江生态环境的跨地区(地级市)问题与纠纷进行裁决,调配和整合有效资源以建立跨部门间的联动。
二、协调布局,统筹规划控制岸线利用率。目前,岸线利用局部布局不合理,沿江造船、化工、钢铁等传统行业占比较高,土地产出效率和效益总体上偏低;区域内土地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较大;港口码头存在“深水浅用”的现象。建议在《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配套的专项规划,各地的保护措施还需依据所属岸线与江域的特点进行统一规划;岸线资源利用控制率应全省统筹,尽可能深水深用、优水优用,不宜采用沿江各县市一刀切的简单控制办法。
三、合理重组和调整现有岸线资源。建议重点保障重要港口、产业园区、过江交通设施、临港产业沿江布局等需求,降低岸线开发强度,对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双低的项目整改或搬迁;开发可替代资源以平稳安置关停项目,提高利用效率以缓解岸线资源紧缺矛盾;对化工码头搬迁后岸线进行生态化修复。
四、建立联合审批、联合执法机制。目前存在项目审批流程复杂、时间长、执法难度大等问题。建议加强长江流域岸线利用项目监督管理,形成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机制;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的生态整治修复项目,要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各环节简化程序,并提供政策支持。
五、建立长江流域全要素智慧化信息共享平台。长江流域全要素(特别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地理、岸线、工程等)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平台,可对长江保护带内各种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使不同系统、部门分类要素监测,不同专业方向的数据交叉互补不够、数据共享不足的缺陷得以逐步改善。
六、开展长江沿线滩涂湿地调查和抢救性保护。目前,江苏省长江沿线滩涂湿地破坏严重、监测体系有待完善。建议由省级相关部门定期统一开展长江湿地动植物资源调查,强化沿江滩涂湿地红线意识,对违规开垦和已造成破坏的围垦项目要采取强制性恢复措施,对其他滩涂湿地自然岸岸线严格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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