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抓住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沿海开发等重大战略机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经济实力稳步增长。2019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GOP)8073亿元。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江苏省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一、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总量不大,对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不足
2019年,江苏省GOP占全省GDP(99631亿元)比重为8%,低于全国9%的平均水平,也低于11个沿海省(市)17%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广东、山东20%、福建(接近)30%的水平。
(二)产业结构不优,布局不尽合理
2019年,江苏省海洋三次产业比为6.5:47.7:45.8,呈现出231结构;海洋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比为97:3。海洋产业布局存在同质化的问题。如,海洋港口之各港区,布点多,(单个)规模小,相互之间非正态竞争,不能形成集聚效应。
(三)创新能力不强,科技贡献率不高
江苏省一些海洋产业,核心技术依赖国外,核心设备和系统主要依赖进口。2017年,江苏省海洋科技贡献率约为50%,低于邻省山东(65%),也低于全国同期水平(60%)。
(四)海洋资源环境压力较大
据《2019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6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Ⅳ类、Ⅴ类、劣Ⅴ类水质标准的比例为53.8%;在滨海旅游休闲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及邻近海域,塑料等海洋垃圾分布密度仍然较高。
江苏省海洋经济在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与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科教强省的地位不相称,成为江苏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块明显短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海洋经济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重陆地轻海洋的传统观念有待彻底扭转。
二是领导协调机制有待加强。江苏省海洋经济管理职能分散在发改、经信、资源等十几个部门单位,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机制。虽然《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专门条款规定要成立海洋经济统筹协调机制,但始终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是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无法撬动社会资本对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有效投入。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省设立了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基金或专项引导资金。江苏省迄今尚无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专项引导资金和基金,公共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不强。
四是海洋科技人才紧缺,科研实力不强。江苏省海洋科研机构数和研发人员数量在11个沿海省市中分别位列第10位、第7位。2009-2019年,江苏省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产值,仅仅略高于福建(2013年以前低于福建),不及山东的1/2,仅略高于广东的1/4、上海的1/2。
五是海洋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海洋管理职能分散,造成海陆分割、产业隔离,综合性规划无法很好实施。海岸带地区空间布局、用地用海、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各项陆海规划互有侧重、衔接不畅,普遍存在规划重叠、政策不一等问题。
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转变一个观念,从战略高度重视海洋、经略海洋
持续深入解放思想,彻底扭转重陆轻海观念,深化认识发展海洋经济重大战略意义。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是资源富集的“聚宝盆”。陆地开发已近极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有利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海洋是现代科技的“新战场”。谁率先突破关键技术,谁就能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海洋还是新兴产业的“策源地”。海洋科技的重大突破,既推动了传统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又促进了海洋战略新兴产业迅猛增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有利于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江苏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苏北沿海地区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完善两项设计,高层次统筹海洋强省建设
建议成立省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涉海重大决策;从海洋产业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两个方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系统谋划产业规划发展、港口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湿地协同保护;制定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突出组织体系、要素保障、考核机制;细化、衔接各涉海部门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工作职责,构建一体化协调机制。
(三)突出三个抓手,提升海洋经济规模
突出海洋港口、示范园区和重大项目三个抓手,促进海洋经济聚集发展,增强综合实力。
一抓海洋港口建设。推进“四化”,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推进港口发展一体化。由省港口集团牵头,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沿海港口资源深度整合,实现由同质竞争向优势互补、抱团发展转变。推进港口装备智能化。促进港口建设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控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实现操作远程化、自动化、无人化。推进港口业态高端化。大力发展物流网络、港航服务,促进港口由单一的货物装卸港向物流贸易综合港转变。推进港城发展协同化。以产兴港,以港强城,促进港口、产业、城市之间联动协同发展。
二抓示范园区建设。以“三化”引领示范园区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差异化。建议: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深化国际物流合作,深入推进海陆物流一体化发展;盐城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着力发展智能微电网和海水淡化集成设备;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如东省级经济开发区,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板块。加强“一市两区”示范建设。南通作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着力发展以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海洋新兴产业;连云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着力促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海洋服务业转型升级与聚集发展;盐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着力推进滨海湿地和滩涂资源的综合保护与利用。二是努力推进集群化。大力推进产业进园区,特别是吸引上下游关联产业进园,提高企业间协同发展能力,培育产业集群。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化。引进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进园;鼓励园区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降低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抓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工程等一批引领功能强、推动作用大的涉海项目,促进海洋重大先进生产力布局的新突破。推动沿江沿湖(太湖)产业向沿海转移升级步伐,推进沿海新型钢铁石化基地建设、沿海沿江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沿海新兴工业基地。加快构建全省涉海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江苏海洋经济跨越发展提供良好涉海基础设施环境。
(四)落实四项举措,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重点突破,大力发展海洋第三产业。整合开发海岸带旅游资源,精心设计旅游精品;发展远洋邮轮、游艇等技术含量高的高端旅游业。大力发展远洋运输,优化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提升海运国际竞争力。积极发展海洋大数据、涉海金融服务、海洋公共服务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金融、法律、保险、海事仲裁等附加值较高的高端海洋服务业。
加减并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产能转换、改造升级等方式,进一步压减和化解船舶工业过剩产能,加速落后造船产能出清,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比重。加大近海渔业养殖整治力度,严控近海捕捞强度,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海洋牧场及海洋水产品深加工,实现从传统渔业向现代海洋渔业的转变。
破解瓶颈,跨越式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大力提高海洋工程装备总装集成能力。积极打造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完整产业链。推动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发电机等关键设备国产化水平;发展深海风电,扩大产业规模,降低风电成本;加强海上组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消纳能力。进一步改进海水淡化技术,降低吨水电耗;推广电水联产(推广大丰非并网风光互补智能微电网为淡化海水提供能源经验),降低单位电价;发展万吨级以上海水淡化工程,提升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通过综合施策,降低海水淡化吨水成本。
打造集群,进一步壮大优势产业。重点支持江苏沿江地区造船集群,南通、泰州、无锡等地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打造无锡深远海装备创新制造高地。打造全国领先的江苏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及海上风电全产业链集群。
(五)抓好五个环节,提升海洋科技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能力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发挥各自优势,构建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依托涉海骨干企业建设海洋各主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企业不为或力所不及的基础性研究、共性技术或前瞻性战略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围绕“三个对接”,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科研要接地气,对接江苏省海洋产业需求,对接海洋资源优势,对接海洋科技发展趋势。针对产业发展瓶颈,组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江苏省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滩涂盐土改良技术、耐盐农作物培育等技术攻关,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开展海洋产业前沿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抢占海洋科技创新制高点。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通道;布局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高端创业孵化平台;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参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培养引进结合,打造海洋人才高地。支持省内涉海高等院校,调整优化涉海学科布局,建设涉海一流学科,努力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大力发展海洋职业教育,培养企业急需的涉海专业技能人才;完善开放、灵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吸引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海洋科技人才,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集群。
优化创新环境,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构建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为创新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保护知识产权,打造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六)统筹六个方面,建立多元投资体制,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健全投融资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银行、民资、外资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体制。
设立专项投资基金。重点扶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以及海洋关键技术研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倾斜。
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发行股票融资;利用好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激励引导民间资本。创立海洋领域PPP模式,深化国有涉海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海洋产业领域。
积极争取国际资本。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加大对江苏省海洋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重点项目列入“一带一路”项目清单,争取亚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更多贷款支持。
创新涉海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海洋金融服务事业部、保险机构设立航运保险事业专业机构等,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在沿海地区设立专营分支机构。
(七)构建七维体系,提升涉海综合治理能力
理顺涉海管理体制,建立集中统一的现代海洋综合治理体系,强化海洋综合治理职能,推动由“管海”“治海”向“经略海洋”转变。
完善规划布局体系。包括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综合性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及海洋各类产业规划,做好各类规划的统专结合、上下贯通和横向衔接。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出台和完善用海用地管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等系列涉海法规,以及财税政策、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资源开发与管理政策等等。
健全陆海污染防治体系。实施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统筹治理水土气三大污染,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海洋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体系。严格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域生态红线制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激励约束制度,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健全海洋监测体系。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观测监测及海洋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处理网络,建立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提升海洋监测、预报预警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能力。
健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和体系,编制年度海洋经济《统计公报》《环境质量公报》《发展指数报告》等,加强海洋经济运行评估。
健全海洋执法体系。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海洋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陆海一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海洋执法队伍,提升海洋综合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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