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领导机关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6-04-14 ]   点击:[ 4189 ]


  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殷志强反映:

  建设节约型社会,应当把建设节约型领导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了节约型领导机关,才能更好地带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

  建设节约型领导机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率先垂范,在机关中杜绝浪费,勤俭节约,二是科学决策,减少决策失误引起的浪费。

  一、自身垂范是建设节约型领导机关的重要内容
  
  领导机关应起到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节约,反对浪费,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走在前面,自觉做节约资源的表率。建设节约型机关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增强全社会做好资源节约工作的信心。

  长期以来,各类机关在工作中的浪费现象十分惊人,如办公场所盲目建设,豪华装修,公款吃喝,文山会海,水电浪费等均相当普遍。 某些地方“公务员膨胀”,官民比例偏高。因此,应大力推进机关的节财、节电、节水、节油、节材、垃圾回收等工作,切实精简机构人员,尽量精简会议和核减文件发放数量,杜绝重形式、比规模、讲排场等铺张浪费;能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解决问题的,就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从严格控制办公费用着手,提高现代化办公工具使用效率,通过政府采购和预算约束等制度的改革,建设全方位的节约型机关。
 
  二、领导机关应建立科学的决策体制,减少决策失误,避免“合法浪费”

  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最大的浪费是由决策失误造成的,远如“大跃进”,近如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都是例子。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相当重要。

  应不断完善政府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真正做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的比较方案不决策,没有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不决策”。

  完善咨询制度和政务公开机制,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发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决策。

  完善行政、司法监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决策的失误,并减少由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同时,应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与问责机制的不健全有关。必须对不负责任造成浪费的决策人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甚至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达到制约浪费、厉行节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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