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广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
发布日期:[ 201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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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常务副主任陈星莺反映: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已被发达国家广泛地应用。它具有投资少、成本低,处理效果好,适用范围广等优点,适合于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的处理,是适合我省省情的污水处理方式。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制约,我省利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尚未普遍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认识不足,推广应用缓慢。我省于2002年开始利用人工湿地技术进行污水处理。目前,利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工作在我省的部分地区还处于缺乏统一规划、缺乏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缺乏政策引导鼓励的“三缺乏”状态。
二、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缺乏技术指导与规范。从一些地方人工湿地技术应用情况看,在湿地工艺类型的选择上,随意性比较大;在设计建造中,对布水方式、填料选择、植物体选择,以及墙体构建、防水层建设上,都有待规范。在具体施工中和后期管护环节,需要更多的技术指导。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对现有人工湿地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等过程的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和整理,以及对长期运行系统的数据的可靠积累。数据和参考经验的缺乏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建设的合理性。
三、技术上亟待改进。如解决湿地基质堵塞,污泥和水生植物造成的臭味、蚊蝇问题的技术还不成熟;建成之后运行调整难,对周围土壤渗透的影响的评估等等。科研院所、专家的研究虽然有了相当的成果,但整体性和系统性较差,特别是在应用研究方面研讨交流少,公开共享信息少。
四、运行管理体制不完善。
人工湿地建成后,其后续维护管理,需要人财物力保障,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建立。通常建成的人工湿地直接交由乡镇、村组管理,往往责任无法落实、经费无法保证、技术能力不足,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变成了包袱。
为此建议: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稳步推进。一是根据我省各地区地形、气候、植物分布的不同状况,因地制宜,设计若干种人工湿地工艺类型,供我省各地决策参考。二是制定出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扶持政策,对于乡镇、村组建设每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按照污水处理能力大小予以相应财政奖励或补贴,对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农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给予税收照顾。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支农、环保、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入;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动员农民群众积极筹工投劳;通过公益慈善组织及“光彩事业”等活动,引导开展企业与镇村环保挂钩帮扶活动。相关科技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
二、规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加强对已建成使用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和评估,建立和完善我省人工湿地数据库,丰富数据库内不同地域、类型、用途的人工湿地系统设计运行等数据;对不同类型、不同工艺路线的人工湿地技术的可行性作出总体评价和科学规范,为该技术大面积推广提供决策参考。根据积累的数据和经验,制订《江苏省人工湿地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管理规范》。
三、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持。结合我省省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应用技术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湿地技术与其他污水处理方式的衔接应用,加强人工湿地对工业废水处理的应用研究,拓展人工湿地环保应用的领域。加强对施工、维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农技部门针对人工湿地的水生植物管护、病虫害防治等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
四、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如采用“三零”方案,即污水生态化处理系统解决方案,通过设计人工绿地构成微生物、植物、动物的生物链来净化污水,所用能耗以太阳能、生物能、重力能为主,主要流程为“生活污水——沉淀——厌氧处理——生态绿地处理——中水回用”,以达到“污水零排放、政府零投资、运营零费用”的目标。亦可探索多样化的人工湿地水务经营方式,以水循环使用、植物收益、美化环境的效益抵消运营成本,由多个受益方分担投资和管理费用,达到低成本运营的效果。(省政协专报第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