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立法保护“老字号”企业
发布日期:[ 201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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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反映:
目前南京有“老字号”企业72家,涉及百货零售业、餐饮业、摄影、医药、眼镜业等多个行业。据了解,目前经营情况较好的有30家,占总数的41.67%;经营情况一般的有23家,占总数的31.94%;因拆迁等原因停业未恢复经营的19家,占26.39%。半数以上的“老字号”经营困难甚至已停业。南京作为六朝古都,“老字号”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时,“老字号”也是一种宝贵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品牌意义与价值远远超出了物质意义。
为此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老字号”的法律保护手段,让保护“老字号”的行为有法可依。
二、将“老字号”的发展纳入城市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充分考虑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在“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地区,要划定保护范围;开展“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对经营不善的“老字号”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拯救。涉及“老字号”原址的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对一些已经停业的“老字号”,要重新挖掘整理这些老字号的传统产品和技艺,并选择部分“老字号”技艺进行恢复发展。
三、加强对“老字号”的金融支持力度。各级财税部门可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支持鼓励“老字号”创新发展。同时,对“老字号”企业扩大经营服务规模、网点发展建设、技术改造、标准研制、新产品开发和人员培训等项目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省政协专报第4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