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验对江苏小城镇建设的几点启示
发布日期:[ 2017-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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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协常委、民革扬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陈惠反映: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壮大和发展小城镇,对于缓解大中城市的“城市病”、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和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从小城镇建设颇为成功的浙江来看,有三点经验值得学习:一是城镇化与工业化相结合,产业集群成为城镇化的有力支撑。二是要素市场相对成熟,要素集聚成为城镇化的有效推动力。三是政府因势利导,为小城镇发展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与浙江相比,江苏在小城镇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缺乏产业支撑是江苏众多小城镇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其次,二是要素市场化程度低、流通不畅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瓶颈。三是政府主导经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
为此,笔者建议:
一、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为小城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城镇化与工业化紧密结合,没有工业化就没有真正的城镇化。因此,城镇化离不开产业经济支撑。对于缺乏产业支撑的江苏众多小城镇而言,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实现产业的集聚,必须要由省市级政府将其纳入城市发展的统一规划,根据城、镇两地发展的需求和特点,合理规划各个小城镇的产业布局,以实现城、镇发展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
二、有序开放要素市场,为小城镇壮大破解发展瓶颈。
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是制约人口、资本、土地等市场要素流动的主要障碍,迫切需要创新制度形式,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壁垒。可以在自愿、安全可控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的农民用宅基地换安居房,用承包地换社保,为城镇建设用地开辟新的路径,也为农民市民化创造新条件。
三、逐步转变政府职能,彻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配置资源在社会发展的特殊阶段或者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作用明显。但是,随着社会的正常化和经济的发展壮大,政府配置的效率日渐低下,甚至导致资源浪费。为此,上级政府要逐步退出资源配置的角色,转变为市场管理、制度设计和宏观调控的角色。把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把权力下放到基层,让基层政府直接服务于市场,同时履行好权力监督的职责。
四、加快经济改革步伐,为市场起决定作用奠定基础。
江浙两地经济模式不同,导致小城镇的发展状态不同。浙江的私营经济发展模式,为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内生发展动力,而江苏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外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城镇差距拉大,小城镇发展严重滞后。为此,必须加快经济改革步伐,把众多小城镇发展不良的集体经济私营化,同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产业扶持,变政府推动城镇化为市场需求城镇化。
(2016年7月省政协综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