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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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反映:近一年来,境内个人在澳门通过POS刷卡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频发。具体操作手法为: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将境内银行机构POS机具改装后移至澳门,供澳门境内赌场周边的小型商铺使用。境内个人携银行卡抵达后,以刷卡“消费”的方式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由此获得了赌资,且成功规避了国家关于个人携带外汇出境年度总额的限制。2016年年底至2017年上半年期间,公安部门破获多起类似案件。案件暴露出的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名制审核不严。全部涉案POS机具的实际领用人均盗用他人身份,但银行机构在实名制审核环节未能发现,使犯罪分子盗用他人身份作案的阴谋得逞。二是风险排查不到位。大多数涉案POS机具布放银行将商户亲访、日常巡检和风险排查等工作全部外包。外包协议上虽也明确提出乙方(即外包公司)需对相关风险信息及时反馈,但该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形同虚设。三是违规查处力度不强。对于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未能及时予以查处和纠正。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实名制审核制度。工商登记部门把好第一关,建立首次业务法人代表亲到亲签制度,杜绝出现使用他人名义注册企业的现象。银行机构加大实名制审核力度,确保POS机具的名义申领人与实际使用人或控制人一致。
二是切实履行风险排查责任。对参与银行机构POS机具管理的服务外包机构,要求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风险排查能力,切实履行风险排查义务,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加大银行机构责任追究。
三是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POS机具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银行机构在POS机具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布放、轻监督”现象,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银行机构自查自纠,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民革中央单篇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