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2005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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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我国审计工作的根本任务。中共十六报告指出,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近年来,我省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和 “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坚持把促进改革和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自2003年以来至2004年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了10983个项目单位,查处违规资金302.63亿元,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88件。全省审计工作的积极开展与不断深入,有力保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
我省审计工作尽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 审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审计工作主要法律依据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但上述法律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又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审计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对股份制企业的审计、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以及对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等,这些方面的审计工作,还没有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做出明确规定,使部分审计工作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部分审计单位不能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自身缺乏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导致审计决定执行难,审计建议落实难。在这方面,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刚性规定。
我省针对审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江苏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江苏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上述领域的审计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其它面广量大的审计工作仍缺乏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二、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审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根据法定职责,我省审计机关每年安排的审计项目数量已经比较饱和。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更是越来越重,大大超出额定工作量。据省审计厅2004年上半年统计,常州3县区临时审计项目数量占审计总量的46.4%,南京3县区平均达到51.1%,其中六合区高达73.5%。同时,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明显增加,南京、常州、连云港10县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总审计项目数的43%。特别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然而,我省各级审计部门受人员编制、审计计划、经费预算等多种因素制约,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审计人员常年高强度、超负荷工作,应有的审计工作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
三、 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急需提高
审计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需要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审计对象方面的专业知识。统计结果显示,我省审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多数,以财务、会计、税务专业为主,缺乏精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人员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复合性人才更少。显然,现有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人员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已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绩效。随着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的日趋普及和审计工作不断向管理、效益等更深层次延伸的发展趋势,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急需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我省实现“两个率先”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审计立法、普法工作
认真贯彻法制统一原则,完善审计立法。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审计部门成熟的经验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并对审计监督工作作出更加具体和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建议省人大尽快出台《江苏省审计条例》,以规范审计工作,增强审计效果,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应加大审计普法力度,营造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良好氛围,改善审计执法环境。审计普法是审计法制的基础,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审计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重视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带头遵守和服从审计法和财政法律法规,做出表率作用。
二、 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以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结果,广泛参与监督,更有助于对问题和案件的追踪处理。当然,在实行结果公告制度时,也应该遵循谨慎原则,逐步推进,避免因此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三、 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
效益审计是对一个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评价,是被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审计形式。效益审计的重点不仅要以资金量的大小来考虑,更要以财政资金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来考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开展效益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必然趋势,建议我省审计部门在已进行效益审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公共财政投入市政公共事业、城镇建设扶持项目的效益审计,以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
四、 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事实证明,审计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不少是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最先发现线索的。审计部门要深刻分析近年来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掌握的案情,深入研究,继续坚持挖掘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经济领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某些体制、政策上的局限或漏洞,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以强化反腐败机制,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漏洞,构建有效防范违法行政与滋生腐败的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
五、 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水平要提高,人才是关键。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审计工作的当务之急。审计部门要加大在职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创造各种条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审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到审计队伍中来,使审计队伍与专业知识结构更趋合理。还应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国际性的学习和考试,接受国际先进审计理念的培训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审计部门的资金投入,充实和加强审计力量,同时要安排专项资金保证“金审工程”的投入,以推进全省审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审计工作不仅专业性强,还充满着挑战与风险。各级政府不仅要改善审计人员的工作环境,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条件,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审计工作,献身审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