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白蚁防治的建议(2002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点击:[ 4240 ]
自1999年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以来,江苏省各级政府在对白蚁的防治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用房装潢高档化,以及空调的广泛使用为白蚁的生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建造的各类房屋,由于白蚁防治费征收不到位,预防覆盖率低,(南京市的预防覆盖率也仅占55%)使白蚁的危害有进一步扩大蔓延之势。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每年因白蚁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4000万,白蚁给无锡市房屋装饰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以上,南京市所有的国家级、省市级文物建筑均受到白蚁危害,金陵饭店曾经也遭到白蚁危害;苏州古建筑白蚁危害率达80%,江苏省每年因白蚁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亿元以上。去年“五一”期间,南京市就发生白蚁灾害十几起,给人民群众的房屋、财产造成危害。为此建议:
一、加强对白蚁灾害的认识和防治。除了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外,各小区、社区要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白蚁的产生和危害,自觉加入到防治工作中来。在房屋装饰中,发现白蚁要即时向白蚁防治部门报告,即时消灭,不留后患。
二、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交清白蚁防治处理费,对不交费者,不许施工。建设厅、规划部门和城建部门要从严把关。房管部门对房屋出售前,也要做好白蚁的防治。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防治处理。
三、加强对白蚁防治队伍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收费公开,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