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收费监管 推行教育收费听证(2001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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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读大学不在由国家负担
全部学费,这一点已被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接受。但近年来高校学费、住宿费的收取逐年升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目前收费的总体水平过高,已超越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据统计,北京:一般专业每学年4200元;重点院校5000元,不超过5500元。上海:一般专业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特殊专业上浮30%。黑龙江:一般专业每学年2500元;最高4500元。特殊专业上浮10--20%。不超过6000元。吉林:每生每学年3500元—6200元。江苏:每生每学年4600元—5500元,公有二级学院、民办院校13000元。这些收费标准仅仅是学费,加上书籍、住宿费和各种杂费及日常生活开支,一般一名大学生一年开支在8000—10000元。如此高的学费是绝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的。
据国家统计局数字公布: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854元,农村居民收入2210元。江苏省城镇居民1999年可支配收入6538元,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元,预计2001年达7240元。按目前高校收费标准,一个城镇居民家庭供养一名大学生,省吃俭用勉强才够孩子念大学的费用。目前我国下岗职工1100万,停产、半停产企业人数780万,亏损企业职工2000万。这3800万人能分别供养一名年花费在8000元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吗?去年全国城镇居民存款增长率是11.6%,而今年高校学费上涨幅度是12—30%。全国城镇居民存款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高校学费的增长。教育消费已成为居民的第一大消费,而且支出十分可观。在美国,公立大学收取学费,每生每学年的学费占人年均收入的11.8%。而我国目前每生每学年的学费占人年均收入的120—200%(不算农民人均收入)。
培养一个大学生到底需要多少成本,交多少费用才合适?至今没有一所高校公布过这方面的数字,有的只是不断以两位数上涨的各种学杂费等各项费用。国家规定民办院校每学年学费不得高于10000元,而我省可浮动30%,结果所有二级院校、民办院校向上浮动,学费每学年13000元。当前,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在一些民办院校中普遍存在。社会各界呼吁强烈:要尽快加强对教育界收费的监管,收费的过程要透明,收费的行为要规范。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制度。既然教育成为一种产业,享受教育成为一种消费。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消费者完全有监督收费标准制定和收费行为的权力及义务。政府教育部门对高校众多的收费项目要监管,要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尽可能的降低学费,让更多的学生能上得起学。使高校收费更趋于合理化,规范化。
2、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特别是民办院校的领导,要加强年审制度,对超出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及时纠正。建立由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共同监督的收费管理体制。
3、院校要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改革现有的高校体制。当前我国高校教职工与在校生的比例普遍较低,好一些的学校1∶3,差一点的1∶1,而发达国家的比例最高达1∶17,较低的为1∶8,普遍在1∶14。我国若按国际公认的合理比例1∶14来计算,即使教职工的工资提高2—5倍,不要国家补助也是可以办下去的,而且还有结余。现阶段高校不应大幅提高收费,而应该大幅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运行效率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