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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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投入,降低处理成本,减少资源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一是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而填埋则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二是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对人畜危害。三是节约资源。“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根据测算,生活垃圾中至少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即使进行填埋以后产生的甲烷气体也可作为清洁能源。
在国外,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而随着人们对于资源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垃圾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为了我们的家园越来越清洁环保,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
(1)利用宣传画、电视、广播等手段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编写发放垃圾处置手册,使垃圾分类集运深入社区、家喻户晓。(2)设立使用垃圾分类回收标志,标注在商品包装上。(3)设立热线电话,提供垃圾分类收集的咨询。(4)定期邀请环保专家举办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讲座。(5)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居民,社区要给予表扬、奖励。(6)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应定期公布垃圾分类收集成绩显著和问题严重居民区的情况。
二、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与率先作用。
(1)人大要用立法来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行为。(2)政府机关应在垃圾分类收集中起表率作用,将此作为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的内容。(3)广场、宾馆、公园、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应规定设置纸张、玻璃、塑料、金属、果蔬等垃圾分类箱,由所在地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理。(4)建立多网点、市场化的垃圾回收公司。(5)制定促进垃圾分类的国家税收政策,对于垃圾回收行业应给与税收优惠和减免。
三、以市场化手段大力扶持垃圾产业发展。
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转移政府支付,优化分类收运条件。(1)垃圾分类收集的难点之一是居民不愿分装。根据有关机构民意调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无偿派送的分装袋。根据专家测算,如按100万户家庭的大城市,每天每户3个分装袋计算:如把每天300万个垃圾分装袋变成300万个广告点(每家三个不同色的袋)、600万个广告面(每个口袋两面不同广告),每个广告点有至少6个受众,总共1800万受众、3600万视点,以12万个视点(1万个分装袋)为一个广告单位,每天可做广告300个,以每个广告收费2万元,可收入600万元,分摊到300万个分装袋上,每个分装袋的广告销售收入为2元。这不仅足以支付垃圾分装袋的制造成本,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垃圾袋分发、上门收集等费用以及部分职工的就业。(2)垃圾科学、无害化回收后,其利用所产生的收益应归特许回收利用单位所有。特别难回收或回收利用收益特别高的垃圾,应通过直接向居民和回收单位支付回收奖励的政策予以解决。(3)企业有偿清运。环卫企业应根据各社区的预约,定时、定点、分类、规范地运走并处置城市垃圾。要改变过去垃圾混合收运的状况,对分类后的垃圾配备不同的车辆、运到不同的目的地。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运送到专门的垃圾回收利用工厂;对含有机物较丰富的垃圾可运到堆肥厂;对含热值较高的垃圾可运到焚烧厂;可资源化的价值极低的垃圾则予以填埋。垃圾的清运费,部分在垃圾资源化以后的收益中支付,部分在上述广告收益中支付。如果清运单位服务不周、工作不规范,社区有权挑选其他社会企业清运(资源化的收益、广告补贴将由实际清运者获得),情节严重的还可要求其对因清运服务不周而受害的居民进行赔偿。
四、依托物业管理公司保障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
各物业公司既然收取社区居民的保洁费,就应视作与社区居民签署了包括社区整体保洁和居民垃圾分类、清运等的协调管理条约,负有不可推卸的协助保障职能。诸如:定时分送垃圾分装袋,督促居民规范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对违规家庭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可提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处罚。同时,上门为老弱病残家庭运送垃圾,监督环卫企业有偿服务的质量,支付原来雇工进行垃圾清运的费用给分类分发垃圾袋和收集垃圾的人员。另外,要保证社区的优美整洁,必须形成一条从垃圾分类提交、分别储运、科学处置、协助保障、严格监管的运作链,其中物业公司对运作负有保障的总责,而社区管理委员会应负有代表社区进行定期和经常相结合的严格监督检查与抽查的责任,发现违规,有权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