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苏台农业合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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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已有6个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园区数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与台湾成功结对的乡镇数量也占到全国五分之一强。苏台农业合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另一方面,苏台农业合作还有很大的潜力,在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扩大与深化。当前,制约苏台农业合作深化的主要因素有: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苏台农业合作工作难度大,花费精力多,对增加地方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作用不大,一些地区部分同志对于促进苏台农业合作积极性不高,对于已经落地的台资农业企业关心扶持不够,不能及时帮助台商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影响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加之,受台湾当局大陆经贸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两岸农业合作机制建设滞后,贸易渠道不畅通,农业合作没有形成应有规模,高层次领域合作也有待突破。
(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与中央和兄弟省份相比,我省财政对台资农企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近年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农业部每年安排500万元,广东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福建省也立法设立了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而我省财政每年仅安排6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组织相关企业与部门参加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论坛等活动。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苏台农业合作的也不多。在金融支持方面,台资农业企业由于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不能登记发证,难以像其他企业一样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部分银行也“嫌农爱工”,台资农业企业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
(三)土地瓶颈制约合作规模与长远发展。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台资农业企业及农业项目受土地指标局限比较明显。农业生产项目大多数需要建设相对稳定的配套设施,而国家对农用土地使用有严格限制,禁止对农用土地进行改造,台资农业企业的配套设施建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农村普遍实行土地承包制的今天,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只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村(居)委会租入土地,而且租赁期限较短。这些不利于台资农业企业与农业项目的规模投资与长远发展。
(四)我省农业对台合作配套能力较为薄弱,制约苏台农业合作优势充分发挥。台湾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农会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达。我省农业还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阶段,总体技术水平、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偏低,产业链配套不足,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这些造成我省农业对台合作配套能力较弱,苏台农业合作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为深化苏台农业合作,推进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我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相应政策,完善管理体制。
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深化苏台农业合作对于密切两岸经贸关系,特别是提升我省农业水平,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台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岸农业合作的政策。充实和加强省、有关市县、相关园区对台农业工作机构,或配备相应人员,充分发挥其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对台农业合作存在问题。省财政、税务、国土、工商及检验检疫等部门制订落实苏台农业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
建议制订《江苏省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建设意见》,吸引台资重点建设以高科技农业集聚区、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为主体的苏台农业合作园区,把园区建成对台招商引资平台和台湾农民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其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批准我省再设立1-2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园区,省里批准设立2-3个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继续推动两岸乡村结对活动,指导已结对乡镇开展交流,进一步推进苏台农业合作。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
建议设立苏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用于苏台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重点农业合作项目建设,用于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台湾农业智力及先进管理经验等。在省级现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三新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高效设施农业等专项中,按一定比例调剂部分资金,优先安排苏台农业合作项目,各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苏台农业合作项目。
对台资农业企业适当放宽融资政策,简化手续,每年为苏台农业合作园区、企业和项目安排一定的贷款规模。考虑到大陆现行贷款的利息高于台湾地区,建议对苏台农业合作项目贷款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过程中,将苏台合作农业项目纳入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服务的对象范围中。
三、优先安排苏台农业合作项目用地,解除瓶颈制约。
对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用地,及其他台资农业投资项目用地,应在地方土地利用总规划中予以适当倾斜。同时,探索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如当地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开展两岸农业合作,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入股农民给予一定保障。在保证农业用地不被非法侵占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整理和置换,满足苏台农业合作用地需求,保证合作项目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及时建设。
四、增强配套服务能力,提升合作层次。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苏台农业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力争在农业高科技、农产品研发、营销服务、人才培训、信息交流共享等高层次领域实现交流与合作。
学习、借鉴台湾经验,扶持组建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创办农业技术学校、技术交流中心,共同研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强农民培训和农技服务,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探索我省农技人员赴台湾进行为期3-6个月研修可能性,学习借鉴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构建苏台现代农业物流运作体系,扶持发展为苏台农业合作服务的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物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