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风监督员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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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都实行了聘请行风监督员制度。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促进行业作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实践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我们发现行风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行风监督实效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风监督制度流于形式,行风监督一般采取是一年一次的座谈会形式,缺乏日常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行风监督员的聘请是由单位自己选聘,一些地方形成关系好领导之间相互聘请,导致行风评议座谈会变成相互吹捧的歌功颂德会;三是没有很好的体现监督的广泛性,各党派、各阶层,特别是最基层一些对行风不正现象敢于指正的行风监督员几乎没有,敢说真话的、深入基层实际的这些人往往不会被聘为行风监督员;四是行风监督员聘任工作不规范,缺少统一协调管理。
我们认为,在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行风监督员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建立行风监督平台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才能确保行风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建议:
一、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出台《行风监督员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受监督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本单位、本部门的运行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每年至少通报两次以上,以利于监督员知情出力,并将此项制度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重点要考核监督实效,并将列为刚性考核。
二、建立行风监督员人才库,实行主管部门协商委派制。从社会各阶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和街道社区选拨政治觉悟高、热心社会事业、关心社会风气净化、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善于分析评述客观事物、敢于大胆建言指正的人员,建立行风监督员库。
三、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行风监督员代表座谈会,收集行风监督有关情况,总结行风监督中的经验,探索行风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的新途径。并对行风监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从而树正气镇邪气,促进行风建设的根本好转。同时,进行监督员培训,建立监督员保护办法,促进监督员义务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增强监督员善于监督和敢于监督的决心和信心,使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在推动行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四、建议由各级统战部门统一管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成员中的监督员,规范任用监督员的资格和标准,明确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使监督员制度化、规范化行使监督职能。(民革江苏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