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苏台创客交流合作 促进我省创客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 2016-03-11 ]
点击:[ 4002 ]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
创客是指那些出于自身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创客经济是以用户创新为核心理念,将创新2.0方式运用在设计制造领域的一种经济模式。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制定和出台了相关的产业政策,扶持和引导创客经济发展。
我省创客空间是由一群软、硬件技术人才发起的民间科技公益组织(平台),主要从事技术咨询和创业项目孵化,开展知识、思想、技能分享活动,实用型项目和底层技术研究等工作,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然而,国内创客空间属于初创阶段,创意来源主要是国外的开源网站,还没有形成有显著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未来创客空间的商业模式和运行模式等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摸索。目前,江苏创客空间发展水平和创业环境与北上广深等地有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策和资源支持不足,创客空间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政策导向上照搬孵化器,针对性和吸引力不强,规模集聚效应尚未形成。
二是配套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增强。相关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层级需要进一步提升,以凸显其专业性和开放性。
三是创客文化需要大力宣传和培养,创客劳动及知识产权需要获得更加广泛全面的社会认同和尊重。
我国台湾地区的创客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经验丰富,成就显著,具备完善的产业链、丰富的研发资源、配套的公共服务和充分的市场环境,综合比较优势明显,拥有一批知名的创客品牌。近年来,两岸创客交流合作的发展势头迅猛、潜力巨大。祖国大陆对在大陆创新创业的台湾创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和优化苏台两地创客间交流与合作:
一、完善苏台创客激励政策。加大苏台创客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扶持,出台配套资金扶持政策、场地优惠租赁及无偿使用政策、两岸创客培训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政策、资源对接配套政策、孵化器与创客空间融合政策、特色创客文化规划及创客空间产业结合政策等。强化和优化苏台创客交流与合作的顶层设计,规范苏台创客交流与合作空间体系建设,以政策的优先优惠优势,吸纳和引进我国台湾地区及国内外各类优质创客在苏落户创业、发展兴业、成就事业。
二、强化苏台创客公共服务。以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为抓手,规制和厘清两岸创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在苏台胞创客的空间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实行以市场化、社会化为主导的组建发展,自主推动创业创新。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苏台创客公共服务领导小组,统筹成立创客空间共享平台,连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多方资源,构建大数据对接与服务平台,解决在苏台胞创客信息和资源不对称等问题,形成有效互联互动的创客信息网络。
三、打造苏台创客品牌载体。根据各地发展实情,系统规划和部署助推苏台创客经济发展的载体空间,通过创新和转型升级解决制约创客产业发展的短板,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以省内国家级新区或高新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为契机,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的空间优势及其面向台湾企业投资的国家级窗口、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示范基地的品牌优势,着力将其打造成苏台高新科技企业孵化、产品创新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具有“生态、宜居、创新、活力”特质的复合型创新创业园区,成为两岸创客经济合作共赢的品牌载体。
四、拓展苏台创客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官方、民间两个层面的资源和力量,以高级别政府官员对话和年度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等形式邀请海峡两岸的官员、企业家和经济专家,围绕苏台创新创业,特别是做大做强创客经济等重大议题展开讨论与协商。同时,针对创客以青年人为主体的特征,通过举办诸如苏台两地青年创客论坛、苏台两地大学生创客互访等活动,交流创新创业经验与信息,并以此弘扬和培育苏台创客文化,倡导和推介两岸社会资本和人才资源加盟,共同做大做强苏台创客经济,实现互补、互助、互利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