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决议

发布日期:[ 2007-04-30 ]   点击:[ 6879 ]

             (2007年4月28 日)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至28日在南京隆重举行。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冯健亲同志代表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中共江苏省委领导和民革中央领导在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选举产生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以及出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圆满成功。这次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是团结务实、勇于进取的领导集体,圆满完成了民革江苏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以来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今后民革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团结全省民革党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江苏经济发展与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与加强两岸交流合作、加强民革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大会一致赞同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的总结,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大会对从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领导岗位上离任老同志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会议要求,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加强民革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要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两大主题,进一步履行参政党职能;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对台工作的“四点意见”精神,积极发挥民革自身优势和特色,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台联谊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会议号召,全省民革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民革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早日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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