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致民革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贺词(2007年4月26日)
发布日期:[ 2007-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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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
同志们:
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开幕之际,民革中央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民革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
民革江苏省上一次代表大会是2002年召开的。五年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容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新变化、新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成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得到全社会的热烈拥护和响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制定实施,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包括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五年里,民革江苏省委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在统战部门的具体帮助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2005、2006两个5号文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各方面取得了新的可喜的成绩。你们结合本省具体条件,落实民革中央关于自身建设一系列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广大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活力显著增强;你们坚持以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就本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广大党员的智力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你们结合本省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服务社会的新形式、新方法,不断丰富工作内容,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你们认真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同台湾和海外人士的联系,积极推进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进程作出了不懈努力。五年来,江苏省广大民革党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许多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此,中央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致力于促进科学发展,致力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致力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这是对民主党派履行职责的总要求。江苏省民革各级组织要按照这一要求,贯彻落实2007年江苏省“两会”精神,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完成江苏省“两会”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多作贡献。
今年3月份,民革中央作出了《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要求以领导班子和骨干队伍为重点,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的教育活动,并作出了具体部署。开展这一教育,事关多党合作的发展和巩固,事关民革的政治基础和方向,也是我们的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们一定要把这一教育贯穿于本次换届的始终,并把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好、实施好,把民革前辈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是民革作为参政党新的使命和任务,换届后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要不断加强学习,搞好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信心和决心,通过提高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核心和主线,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组织整体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的提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四个致力于”的要求,带领本省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功能,积极向民革党员和所联系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中共党委和政府及时消除不稳定的因素,大力促进社会和睦、人心凝聚,为全社会形成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我们国家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着更加宏伟的目标迈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定信念,与时俱进,无愧于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中共十七大和民革十一大的胜利召开。
祝民革江苏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