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民革徐州市委共同主办的“中山博爱讲堂”在徐州举行。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作《民法典》专题讲座。民革江苏省委主委、副省长陈星莺出席讲座。讲座由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溪主持。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要通过法律编纂方式,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社会;标志着中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走出了探索阶段,正准备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的法律规范;也标志着在私权保障方面,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
李玉生同志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制现代化及民商法学的教学研究与审判实务工作。作为学者,他著作等身,先后主持参与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科研成果曾获得首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作为法官,他忠诚担当,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司法调研,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成绩斐然;结合江苏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作为民革党员,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律专长,多篇参政议政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李玉生在讲座中介绍了民法的由来、性质及调整对象,我国《民法典》起草“五起四落”最终得以完成的曲折过程以及其结构体系。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和发展人民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治国理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李玉生还就《民法典》的理念创新、体系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民事主体如何遵守《民法典》、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如何贯彻《民法典》进行了详细解读。
讲座语言通俗易懂、案例丰富生动、解读深入浅出;既有条文精解,又有案例说明;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具体实践,让听众对民法的概念及由来,我国《民法典》的颁行及意义、体系结构、创新之处和如何贯彻实施等,有了全面、基本的了解,全方位诠释了《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魅力。
本次“中山博爱讲堂”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民革省委各副主委、常委,各设区市专职副主委参加了讲座,民革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联谊会负责人及民革徐州市委部分党员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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