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深
发布日期:[ 200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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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深(1885—1959),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创始人之一、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字任潮,广西苍梧人,生于1885年11月6日。早年就读于广东黄埔陆军中学,毕业后在新军当见习官。不久被保送到保定的军咨府军官学校(即后来的陆军大学)深造,毕业后留校任教。1920年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广州军政府,任副官长、参谋长、粤军第一师师长。1924年后,任黄埔军校教练部主任、副校长。1925年参加东征,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长。1926年初,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北伐战争期间,任北伐军总参谋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留守主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广东分会主席、广东省政府主席。九·一八事变后,积极从事爱国民主运动。1933年联合十九路军蔡延锴等在福建组织反蒋抗日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被推举为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军事参议院上将参议,战地党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军委会桂林办公厅主任等职。坚持敌后抗战主张,支持抗日民主运动,并开始和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战胜利后,和何香凝等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1948年1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成立,当选为民革第一届中央主席。同年5月代表民革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号召,年底应中国共产党邀请进入解放区。1949年作为民革首席代表参加筹备并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建国后,积极参加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和国家各项政治活动。1949年11月当选为民革第二届中央主席。1953年被推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12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2月、1958年11月先后当选为民革第三、四届中央主席。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9年10月9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