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凝
发布日期:[ 200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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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香凝(1878—1972),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创始人之一、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女,原名谏,又名瑞谏,原籍广东南海,1878年生于香港。廖仲恺夫人。1902年冬赴日本东京留学。1905年参加同盟会,是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此后追随孙中山从事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革命活动。1924年坚决支持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国民党改组后,曾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长,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毅然辞去国民党的一切职务,同国民党右派进行不妥协的斗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与宋庆龄等发表《对时局的意见》,反对国民党当局“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1937年7月,在上海发起组织“中国妇女抗敌后援会”,任主席。1938年与宋庆龄等在香港成立“保卫中国大同盟”。1941年皖南事变后,与宋庆龄等联名通电,谴责国民党政府的倒行逆施。1946年与李济深等发起筹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解放战争时期,反对国民党政府独裁、分裂的反动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停止内战、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1948年1月,与李济深、谭平山等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中央常委。同年5月代表民革声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由香港到达北京,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并代表民革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会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建国后,历任民革第二届中央常委,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1954年12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2月、1958年11月先后当选为民革第三、四届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60年4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同年8月接任民革第四届中央主席。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2年9月1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