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3-07-10 ]   点击:[ 8243 ]

               (2013年6月9日民革江苏省十届四次常委会通过)

  民革中央决定于2013年开始在全党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习教育活动,江苏是民革中央的学习教育活动五个联系点之一。本次学习教育活动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4年4月底结束,历时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为搞好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65周年。纪念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65周年,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习教育活动,就是要教育和引导民革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继承和发扬民革前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他们报效国家、无私奉献的高尚风范,搞好政治交接,与中国共产党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学习中,着重抓好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的学习,从而带动广大民革党员的学习,引导广大干部党员从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革前辈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入手,深入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把学习教育活动同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发挥民革特色结合起来,为多党合作事业的良性发展、绘写中国梦江苏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1、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为保证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民革省委决定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殷志强

  副组长:朱振中 黄列 

  办公室设在宣传处。

  2、下发《民革中央关于纪念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65周年,深入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3、通过实施方案。

  (二)学习教育阶段(6月上旬-2014年1月底)

  1、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原原本本、系统深入地研读十八大文件,特别是十八大报告;

  深入学习中共中央一系列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文件,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

  深入学习民革中央《关于参政议政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理论建设的意见》和民革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民革章程和民革党史。

  2、活动形式

  (1)按照民革中央要求,选取民革南京市委、民革无锡市委两个市级组织领导班子以及民革徐州市泉山区支部、民革张家港市总支、民革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支部三个基层组织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全省民革各级组织根据《通知》规定的学习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举办报告会、培训班、研讨会等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活动情况及时上报民革省委。

  (3)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主题征文及演讲比赛。民革省直工委及各市委组织撰写的论文不少于3篇,将从中择优选择10篇提交民革中央。结合征文活动开展演讲比赛,民革省直工委及各市委组织各推荐一人参与比赛,强化广大党员对“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习教育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弘扬民革优良传统。

  (4)民革省委举办“多党合作与民革基本知识竞赛”,深化全省党员对多党合作制度与民革特色的认识;积极参与民革中央举办的“多党合作与民革基本知识竞赛”,展现江苏民革党员学习成果。

  (5)全省民革各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查找本级组织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转化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各方面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宣传报道

  (1)《江苏民革》杂志和网站开辟专栏。《江苏民革》网站要发挥灵活、快捷、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及时报道学习教育情况。《江苏民革》杂志择优刊发优秀征文。

  (2)充分利用省内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着重做好典型事例的报道,发表重要理论文章。

  (3)省市民革宣传部门及时做好本地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如有重点报道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要及时与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争取在省级媒体和中央级媒体发表。

  (三)总结表彰推广阶段(2014年2月初-4月底)

  1、民革全省各级组织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民革省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总结学习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总结材料向民革中央报送。

  2、民革省委召开学习教育活动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传达民革中央的试点工作总结精神,进一步推广学习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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