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调研组在泰安、青岛等地调研
发布日期:[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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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0日,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赴泰安市宁阳县、青岛市胶州市等地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调研组认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意义应予以充分肯定。
9日上午,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常务副主席厉无畏,副主席钮小明、修福金,及有关专家学者深入到泰安市宁阳县蒋集镇郑龙村有机蔬菜基地考察。
宁阳县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确立以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的“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模式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分配方式。郑龙村有机蔬菜合作社理事长兼郑龙村党支部书记田文武告诉调研组,2006年下半年郑龙村成立了这个合作社,到2007年,郑龙村仅种植有机蔬菜一项就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0万元。
郑龙村村民张四妮是合作社成员。调研组询问她的收入情况。她说:土地流转前,每亩纯收入大概有500元。现在,一年每亩地分红500元,加上合作社支付给她的每亩700元底金,及在合作社的打工收入3500元,算下来每亩流转土地的平均收益是流转前的近5倍。
胶州市胶北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于2008年10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是青岛市首家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0日上午,周铁农、厉无畏、钮小明等调研组一行,来到胶北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实地考察,并与青岛市及胶州市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胶州市有关负责人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胶州市“推动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情况”,其中“三主两辅”的土地流转模式引起了调研组的关注。“三主两辅”即以转包、租赁、入股的模式为主,以转让、互换的模式为辅,鼓励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周铁农听完汇报后,询问了胶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如何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自身章程如何制定等问题。调研组的有关专家学者分别就农民放弃承包权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对合作社的补贴模式、合作社经营者的构成情况等问题,与当地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探讨。
调研组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促进农业增效、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并加以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
调研组也指出了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非粮化倾向;大多数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形式不够规范;个别地方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经研讨后认为,为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善农村社保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规范制度设计,如合同文本、登记发放证件等;三是政府要提供好公共服务,促进规模农业生产发展;四是加强政策引导,防止过分非粮化;五是金融配套制度创新,为规模农业提供资金支持;六是注重集约化经营中的农业产业链前后方向的延伸等。(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