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背景】:
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是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从我省农村金融发展实践看,农村金融稳步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但从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深度与广度来看,农村经济薄弱地区金融服务是短板这一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建言成效】:
调研报告被民革江苏省委采用为集体提案提交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全会。2017年6月,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对该调研报告作出批示。
【正文内容】:
目前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导致农村民间借贷活动非常活跃,而农户从正规金融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还不到1/3。建立一个符合农业特点、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仍任重道远。具体说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担保与社会信用体系缺乏,普遍缺少可供担保的有效财产,使广大农户及中小实体难以顺利实现融资期望;二是农村地区金融信息平台搭建滞后,导致投融资主体间资源交换失衡,互动关系不畅,风险成本较高;三是中央和各地对农村金融都有一些政策支持和倾斜,但有的地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和跑冒滴漏,让政策执行效果打了折扣;四是农村金融资金外流问题比较严重,这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乡村经济发展雪上加霜;五是农村市场低端化导致对金融服务要求单一,严重影响农村金融供给能力。
2014年4月,国务院曾下发过《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创新农村抵押担保方式”,然而实际操作中农民贷款难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贷款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合法金融的缺口被非法金融、不正规金融活动代替,并日趋活跃。这不仅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最终也将影响“三农”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建议:
一、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制度环境
大力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支农的信贷新品种和新模式,放宽对农村抵押资产的限度,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作用,增加小额信用贷款;积极收集“三农”的信用信息,建立“三农”经济档案,为银行金融创新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撑;降低民间资本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大力扶持支农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特色的涉农金融机构发展。
二、推进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江苏农村常住人口3128.95万人,农村网民人数持续上升,这都为农村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提高金融资源在农村配置的效率。以互联网金融来推动我省农村的金融改革,不仅仅是在农村金融前面加上互联网的要素,更是对农业经营模式的重构。通过立足农村,服务农村,不断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从而提高金融在农业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
三、严格执行金融惠农支农政策
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农惠农政策,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各项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农村普惠性金融的主体地位,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就应该一视同仁,防止嫌贫爱富,歧视小农户,搞差别化对待。同时要加强贷款经办过程监管,防止跑冒滴漏、变相操作和权力寻租。强化涉农贷款统计和检查监督,确保国家政策实惠落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经营主体上。
四、搭建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所需要的金融产品需求具有多层多样和个性差异,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通过开展风险可控、收益较高、手续便捷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需求。增加贷款种类和方式,开发农产品期货的新品种,不断完善市场的品种结构。在注重风险防范的前提下,规范和引导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允许农民合作基金会、农民合作保险机构、个体私营金融机构、个体私营为主的基金会等组织存在,使民间金融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五、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扶持和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尽快组建不以营利为目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引导或吸引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担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投保模式,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二是健全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组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解决农业贷款风险大的问题。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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