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车用玻璃水标准由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标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7-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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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调研处魏继新反映:
近日,江苏省质监局公布了2015年车用玻璃水产品的抽检报告,结果120批次样品有4批次是假冒产品,其余116批次仅合格26批次,合格率只有22.4%。检测结果显示,70.7%的样品金属腐蚀性不合格,近两成样品冰点项目不合格,7.8%样品pH 值不合格。金属腐蚀性不合格,会对车身上的金属材质造成伤害。冰点项目不合格,冬天可能冻坏汽车设备。如果pH值偏高或偏低,也容易导致其腐蚀性增强,加速催化雨刮器胶条的硬化,硬化的胶条刮擦挡风玻璃时,会加速挡风玻璃表面被刮毛、刮花,给开车造成安全隐患。而在其余116批次样品中,来自汽配城和个体商户的样品合格率最低,只有9.6%;电商平台样品次之,合格率为31.5%;大型加油站卖的样品合格率最高,但也只有40%。
车用玻璃水的检验是以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标准(GB/T 2343-2009)为检测标准的,作为一项推荐性标准,对生产厂家没有约束力,监管部门也无法进行严格监管;生产厂家是否按照这一标准只能依靠生产者的自律;据调查,目前车用玻璃水上的标准多为生产厂家自己编写,只要得到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核准和备案就可以生产销售。
车用玻璃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必备产品,其质量关系到车辆的安全,更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保障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他建议:
将车用玻璃水标准由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标准,加强市场监管,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列入黑名单并上网公示,推动企业按照强制性标准生产车用玻璃水,建立品牌产品,从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3月民革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