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省政府转移支付解决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区)公共卫生人员工资的提案(2005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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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禽流感疫情的相继发生,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去年开始,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省地区之间财政差别十分巨大,迫切需要省政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
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在人员、设备、房屋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疾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有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处于网破底漏的状态,突出表现在公共卫生队伍和机构建设两个方面。一是缺编少员,队伍不稳,素质较低。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严重缺编,大多低于国家编制标准,人员结构上也极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市、县(区)、乡三级疾控机构虽然在理论上,政策上规定是财政全额拔款单位,但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极其困难,疾控人员工资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资待遇非常之低。据统计,淮安市乡镇防疫保健人员月平均工资只有550元,相当于苏南地区的五分之一,这些工资还要靠自我创收发放。苏北的防保人员做着比苏南还要复杂的工作,付出更多、更艰辛的劳动,但报酬太低,政府无力解决,实在是太不公平了。由于工作环境差、待遇低,高水平人员留不住,高素质人才引不来;现有的人员更多心思用在创收上,不安心,致使基层大量公共卫生工作难以得到高质量、高效率的落实。队伍不稳、素质不高已使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二是投入不足,机构建设滞后。基层防疫保健机构都面临着“生存”问题,市县两级的疾病防治经费80%以上来源于有偿服务。各级疾控机构被迫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经济创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力予以投入。大多数县乡防疫保健机构由于人员经费、房屋、设备难以落实,不能有效发挥疾控网络作用。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卫生状况令人堪忧。目前,加强这些地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除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外,最迫切的是要稳定现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队伍,保证这些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因此,我们建议省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确保我省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区)三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起码应按省标准补足差额部分,以安人心,以鼓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