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医疗市场的建议(2004年 )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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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改革的力度逐渐加大,一些弊端亦随之显露。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医疗市场比较混乱,少数人大发不义之财,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有诸多原因造成的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等,使医疗市场泛滥、失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医疗广告不按规定审批或擅自篡改、夸大疗效、虚假承诺,自称“名医、专家”,自封“中心”;媒体为经济利益所动,不顾职业道德,误导群众上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医疗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自我社会形象,不顾广大患者利益,给非法行医者提供保护伞,助其鱼目混珠、欺诈群众,起着扰乱医疗市场的负效应。为此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整顿、审查、清理、取缔非法行医。必须公开合法证件、资格证书、悬挂个人照片、佩带相符的胸卡。医疗单位不得为非法行医者提供保护及场所,违者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医疗市场秩序执法队伍”,长抓不懈。
二、尽快进行一次医疗单位名称大清查,取缔假、大、空名称,务求名副其实,摘掉非法分院牌子,收回印鉴。主管部门今后在名称上一定要严格把关。打击街头小广告,对违者要令其清理并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