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2004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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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我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较长时期以来,由于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农药、兽药、动植物激素、饲料添加剂和化肥的使用不断增加,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否则,将有可能演化成为继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之后我们所面临的第四大问题。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过去的政策导向原因,也有现实的人为因素。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工业“三废”及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排放增多。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超量施用,致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二、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控制方式落后。我省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生产分散且规模小,农户之间、地区之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差异较大。使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存在一定难度。加上产销衔接情况复杂,管理分散,绝大部分供应商缺乏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的出具能力,农产品缺乏质量标识规范,一旦出现问题,无法追本溯源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部分地区从领导到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更有甚者,一些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者唯利是图,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超量使用违禁农药和添加剂,坑害消费者。
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标准不完善,缺乏制约和威慑力。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状况,国务院十分重视,要求“十五”期间继电器续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力争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状况。农业部正式启动了“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等8项有关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我省各地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尽管如此,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始阶段,我们应当充分估计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远性,特别是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更非一朝一夕之事。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针对当前突出的农产品有害物超标问题,向农民推广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对农民进行农产品安全质量专业培训,从生产环节把好农产品安全质量关。
二、建议省政府授权成立跨厅局的农产品安全委员会或明确由农林厅长牵头并合理划分经贸、卫生、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的管理权限,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周边先进国家和地区(如香港)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制定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对于一些严重超标的“污染”农产品,坚决禁止流入市场,逐步建立起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体系与销售氛围。
四、保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包括政府对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的补贴,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技攻关的投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当前重点是加大对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的研究、开发的投入,尽快解决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要利用市场机制,全面推行优质优价政策,通过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和市场专销等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