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经济发展中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的建议(2004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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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江开发政策的鼓舞下,沿江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沿江城市建设中,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在长三角地区14个城市“十五”规划中排在前四位的支柱产业都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70%。我省部分市县的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也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特别是将产业发展方向集中在电子、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技术方面,虽然这些发展方向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吻合,但产业结构日趋雷同,却为长远的经济发展埋下隐患。一方面,由于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复生产,导致生产力布局的不合理,严重浪费有限资源;另一方面,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同类产品或相近产品市场的过度竞争,导致生产力过剩,经济效益滑坡。同时一些污染企业也给环保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导致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原因,一是没有从根本上把握住经济发展的规律,只顾眼前利益、部门利益。思想观念狭隘,缺乏宏观和长远发展规划。个别地方领导图短期政绩,招商引资和兴办企业饥不择食,使引资变成“引低”(如低小散差的企业),招商变成“招污”(污染重的企业),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领导急功近利提出,谁能招商引资,谁就是英雄好汉,并把全民招商引资作为考核目标,层层下达,人人有份。二是盲目兴建各类开发区。市、县、乡、镇都建有不少开发区,产业规模不大,产品发展相近。有的开发区以发展高技术产业等名目低价或无偿出让土地,侵害农民利益,擅自减免税费,使产业趋同化加剧。三是盲目信贷,使不合理的重复建设造成金融、财政风险加大。少数县乡政府直接参与贷款担保,使银行无法实行行之有效的贷款选择审批,投资项目的利润率难以保证,甚至亏损,银行贷款无法收回,造成新的呆帐坏帐。
针对部分行业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中央经济会议指出:“一定要认真解决和切实防止盲目重复建设,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盲目扩大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倾向严重的行业,加强引导和调控,促进其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宏观调控。加强对投资分散、重复建设、产业雷同等问题的研究,分析并运用市场、计划、产业政策等手段,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引导。把好审批关,从源头上抓好产业分配。在项目上,对同一地区相同或相近的产业进行强化约束,合理布局。认真解决和切实防止盲目重复建设,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盲目扩大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倾向严重的行业,加强引导和调控,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面对国际竞争,要积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系统中,发挥优势,合理选择支柱产业。提高质量,突出品牌意识,明确支柱产业的最低限度资金规模和技术水平,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集中度,真正形成一些在全国领先,在国际市场上占一席之地的产业或产品。
三、严格执法,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信贷管理,商业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密切配合和协调,规范审贷程序,强化信贷审核。
四、严格市场准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抓紧制度建设并完善行业准入的技术、质量、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经出现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进行在建项目的清理,对无生产许可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淘汰和关闭。此外还要建立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避免广大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