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学校发证管理的建议(2002年)
发布日期:[ 200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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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假文凭泛滥成灾,一方面制假违法者为丰厚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一方面有些学校为其本单位利益滥发证书。同时购买者也为假证件营造了市场。特别在招干、提干、招工中假文凭屡见不鲜,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腐败。给社会带来不公平竞争,造成许多不安定的因素,长期泛滥下去,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困此,当前除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外,教育部门也要加强管理,要从根本上进行规范,为此我们建议:
教育厅在打击制假证件中,应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要求江苏省内所有的学校对文凭进行规范管理。对国家承认学历的证书、学历资格认可的条件要进行公布,便于各单位掌握。对不顾社会影响,只顾本单位经济利益,滥办班、乱发证的学校要取消办学资格。对普通高等学校开办的专业证书班也要进行规范,严格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文凭,一律不予承认,并查处责任人。汇同公安、人事、城管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加大打击制假文凭的犯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