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发布日期:[ 200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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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实现人均GDP2500美元,正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然而,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严重地面临着资源、环境和科技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个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胡锦涛主席去年(2005年)10月在江苏考察工作时也强调,江苏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努力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走在前列。
自主创新,企业是主体。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相对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江苏所具有的人才、经济优势,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仍有很大潜力,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与自主创新相比,引进技术风险较小,虽然前期资金投入高,但实施周期较短、见效较快。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存在投资风险大、项目实施周期长等问题。如果自主创新工作失败,企业除遭受巨大损失外,企业领导要承受决策失误等巨大压力。这些使企业决策者缺乏创新的动力和勇气。特别是只许成功、不容失败,只重当期绩效、忽视长期绩效的政绩考评体系,影响着企业决策者的战略思维,影响着对技术创新的战略地位的正确认识和把握。
(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完全建立
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处于“四缺状态”:一缺创新平台。我省内资企业有科技机构的,仅占总数的6%;企业研发机构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建设滞后,设施落后。二缺创新人才。大量高层次人才聚集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远离企业,远离市场。三缺创新成果。企业的发明专利相对较少,大量科技成果还是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完成。2004年,我省企业承担的研发课题仅占总数的13%,高校科研院所占70%。四缺转化能力。在产学研结合中,企业基本处于从属地位,中试环节和工程化环节能力跟不上,科研成果产业化不够。
(三)技术创新投入不足
2004年,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1.38%,全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6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有限的科技投入中,还存在投入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有些投入名为支持高新技术,实际投入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上,真正用于研发的并不多。我省用于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资金比例仅为1:0.11,而发达国家在1:5乃至1:8以上。政府各部门掌握的资金,基本各自为战,比较分散;有些设立的资金,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如各地风险投资基金,基本未投入创新活动。
(四)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不明显
我国现行科技税收政策,激励的侧重点在产业链的下游,虽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规模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却抑制了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同时,科技税收政策体系的设计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且政策的适用存在着区域间、内外资企业间、盈亏企业间的差异,加之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执行过程烦琐僵化,实施成效大打折扣。此外,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不相协调,财政、金融、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尚存在一系列制度缺陷。这些使得政策对创新的激励作用不能彰显,不能有效地鼓励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要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切实解决上述影响自主创新的各种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增强自主创新的动力
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是前提。要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从本质上讲,科技创新不仅是企业行为,更是政府的责任。建议把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国企考核体系,发挥政府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激励企业家自主创新行为,激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来培育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内部激励机制。对技术创新人员的奖励要真正兑现到位,将创新成果与个人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技术人员创新的原动力。
二、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站两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建立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通过分配政策、评价政策、奖励政策等政策导向,支持企业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促进企业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战略性技术的研发;坚持以企业为核心组织产学研联合,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决策主体、研究开发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和创新利益的分配主体。
三、切实把技术创新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
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依据我省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在全社会投入的比重;充分发挥担保贷款、风险投资、债券证券市场等的功能,加大支持创新的融资力度;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优化投入结构,确定合理的资金投向。改变过去投入偏重产业链下游的做法,加大对产业链上游——研究开发的投入;根据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思路,有效选择创新投入的战略方向和重点。加强对创新资金投入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科技税收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建立以促进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税收政策体系。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突出体现以激励技术创新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设计思想;将科技税收政策的激励重点由产业链下游调整到上游,由简单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转向重点鼓励自主创新;由现行的对产业普惠式的政策激励逐步调整到重点鼓励国家战略高技术及其产业、节能环保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上来;将以直接税收减免优惠为主转变到以间接的研发投入抵扣为主的方式上来;将以单纯吸引投资和引进技术为主逐步调整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为主的政策上来;同时,允许企业的研发投入在一定年限内结转,并给予企业以选择政策优惠方式的自主权利。
五、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实施人才战略,为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建设科技资源公共平台,为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大力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实事求是的创业风尚,逐步形成以创新为荣、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创新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