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法恢复生产和使用廉价经典药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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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十多次降低药品价格,老百姓获得实惠不少,但患者及医保依然负担不轻,因为降价的一个意外结果是导致那些临床上长期使用、价格低廉、疗效好的药物被市场之手拒之门外。譬如青霉素对感染性疾病是有效、安全的药物,但现在医生常常把头孢拉啶作为首选;丙咪嗪断档,医生只能开价格数十倍于丙咪嗪(10元以内/盒)的百忧解(288元/盒)给患者;心得安针剂、地戈辛针剂、VitD3针剂、非那根糖浆、长效青霉素等数十种廉价高效药正陆续淡出医院。据我们了解,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
一、廉价高效药价格太低,有的用量偏少,药厂和医药公司只能停产停销
随着新药的不断研发,一些医疗机构认为新药生物利用度高、利润高,往往弃用临床用了几十年的廉价高效药,专用高价进口或三资企业生产的新药来替代,使得廉价高效药用量锐减。另一方面,大幅降价后这些药品利润极低,甚至零售价与成交价价格倒置,医药公司也不愿亏本经营。而国有医药企业生产廉价药利润太低,已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便将履行社会责任置于从属地位。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深陷困境,导致部分基础用药供应困难
由于我国的临床常用药大多是仿造药,无需专利便可以生产,小药厂便一哄而上,造成同一品种多家药厂生产、恶性竞争的局面。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基本医保目录品种的主要生产者和供应者,与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相比,其历史包袱重、生产成本较高,使得他们在竞争中不得不放弃廉价高效药品的生产,有的企业更因为破产而退出市场,他们生产的药品也随之退出医院和药房。
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效不理想,医药界出现“药品招标,一中就死”的现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已有6年,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中标已基本接近成本价销售,甚至还承担了某些额外的“交易费用”,一旦中标,就只能维持低价不动,但实际上还不时遇到电价、水价、原料价格上升等情况,企业要维持廉价高效药生产就非常困难了。
四、药品批发鱼龙混杂,人为造成价格低廉的必需品种断档
美国药品批发企业只有13家,而我国药品流通领域有上万家,很大程度上搞乱了市场的价格秩序。一些医药公司为了生存,只对利润高的品种感兴趣,不再薄利经营基本用药,导致一部分药品无人经销,从而人为造成供货短缺、临床上只能用贵药的现状。
贵重药、进口药代替的廉价高效老药,患者为此要支付大量医药费,以致有病不敢去医院。因经济原因不能就医常常成为下岗和退休职工上访请愿的重要原因之一,关乎社会稳定大计。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药价并非越低越好,对药价调整可采取有升有降的办法
药品价格的制定,应充分体现药品的价值和供求关系,切忌一刀切。对于三五角钱一支的针剂,几分钱、一角钱一片的片剂等基本没有降价空间的廉价经典药,不应再降价,否则只能导致无货供应或是药品有效含量降低。建议允许少部分价格低廉的药品价格水平不变或有小幅上调,让药厂和医药公司都有赚头,这样才能保证非专利经典老药的产量。
二、抑制药厂低水平重复建设,给廉价高效药生产厂家以政策倾斜
为使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走出困境,建议限制无研发能力的小药厂的重复投资,以GMP标准强制淘汰已有小药厂,减少无序竞争,同时在政策上对生产和供应基本医保目录品种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加以倾斜。廉价高效药的生产与经销减少,是“市场经济”的副作用之一,因此应适当运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建议由药监局将集中招标采购以压制虚高药价的部分资金用于资助生产和经销的企业,在全面实施GMP之后,针对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厂房破旧、设备陈旧、资金紧张的现状,政府可给生产廉价高效药的厂家以投资、融资便利和税收方面的优惠,使之投资逐步得到回报,企业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如法国政府就鼓励使用非专利药物,政府只对促销的新药征收高额税收。
三、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推广医药“电子商务”
建议推广医药电子商务,有效改变传统的暗箱操作,在政府的全程监管下,以系统化、高效率的信息管理平台使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直接的业务联系,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从而有助于解决药价虚高的顽症。
四、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还病人用廉价高效药的决定权
建议全社会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医保部门可选择适合单病种管理的部分常见病和多发病,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科学有效、经济实用的诊治程序和方案,确立某些廉价高效药在临床使用上的优先地位,最终使经济困难者通过用廉价高效药也能获得比较有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