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本科高考录取计划按考生比例下放辖各市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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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高考录取办法是全省确定统一录取分数线,各有关高校根据在本省的录取计划和学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录取。虽然现在高考录取的人数越来越多,但这样一种高考录取办法使我省二十多年来升学竞争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中小学应试教育现象还非常严重。值得重视的是,学生之间的升学竞争,已经上升到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大市与大市之间的升学竞争。某些市连续十几年高考位居全省前列,而另一些市的高考录取人数则多年位居全省末位。这样就造成了教育条件好的市已经侵占了教育条件不好的市的人民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造成了大市之间的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公平,使这些地区的孩子因此缺少了升学的机会。因此,建议,从促进江苏省各市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的角度出发,建议江苏省政府将每年高考本科的录取计划根据各大市的人口比例分配到各大市中。各大市根据本市考生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差异较大、教育条件不均衡的国家,为了保证各地区的高等教育机会公平,国家将高等教育的计划直接发放到各个省、直辖市。各省和直辖市享有招生的自主管理权。这就为推进区域间教育公平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思路。江苏省也是一个差异较大的省份、苏南、苏北、苏中的经济、文化和教育的现状差异较大,因此,可以仿照国家的区域管理高考的做法,将高考录取计划下发和分配到各大市;
(二)从人类社会的智力分布来看,每一个地区出生的儿童平均智力水平是基本均等的。而且在相近的教育条件下,各地区儿童的平均智力发展、能力发展的速度也是基本均速的。因此,在基本相当的素质教育的条件下,各地区的高中毕业生的智力水平、能力水平也应当差异不大。而长期以来,一些地区通过缩短学生休息时间、加强学习训练的强度来取得高考的好成绩。对于同样智力水平的学生在不同的地区高考录取的机会就不同。这样,就造成了全省范围内各地区之间教育机会的不均等。
(三)现在世界的潮流和我国政府的现行政策是积极推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这样一种高考录取办法的改革是适应国家的政策和世界的潮流。高等教育的大众化的目的不是让某一地区率先实现大众化的目标,而另一地区滞后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而是各大市在合理的政策框架下实现共同速度的发展。目前,某些市高考升学率常年在江苏省名列榜首,实质上的问题是该市的高等教育升学的竞争已经影响到其他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通过考试竞争而择优录取的办法无法使各地区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道路上共同进步、同速发展。
(四)考试竞争也是一种社会公平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也有它的弊端。第一,它使学生学习的目的异化,使学生只为考试而学习,凡是高考不考的内容就不需要学习;第二,它使学校办学的目的异化。它使得学校凡是不考的课程就不开设,国家课程不能开足、开齐,严重背离了教育方针;第三,考试竞争的残酷使得一些地区的学校为能在高考录取中多获得录取名额,而长期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甚至睡眠时间,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第四、地区间的考试竞争成为积极推行素质教育的严重障碍。第五、考试竞争迎合了社会的功利主义的教育观,为教育改革创造了一个不利的社会环境;因此,高考的竞争的弊端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予以纠正。按照人口比例分配高考计划是一种纠偏改革的措施,虽然它不可能根本解决高考所带来的弊端,但是它可以缓解全省各地区各大市的教育竞争。使各大市有调控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主动权。培养出更多适合于社会需要、适合于自身能力水平的有为青年。
(五)“十一五”期间,政府将更加重视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这种将高考录取的计划数和划线的部分管理权下放给大市,也体现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精神。这种办法消除了地区间的升学竞争。各大市可以有权在有限的范围内积极推行中小学素质教育。按照人口比例分配高考计划也体现了政府积极推进教育公平的先进理念。
(六)这种改革办法公平合理,无可厚非。同时还可以形成我省基础教育“地区内有竞争、地区间有协作”的发展素质教育的局面。
(七)操作的可行性论证
首先,各大市都有高考招生部门,有长期招生管理的经验和人员。可以承担这项工作;
其次,当前的高考录取采取了计算机管理和网上录取的办法,大大降低了录取工作的负担,这也为各大市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单独录取创造了条件;
第三,各大市录取计划并不是一成不变。各大市每年的毕业生和参加高考的学生人数不同,在全省所占比例也就不同,因此各大市录取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各市可以根据考生情况,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确定本市的录取分数线;
第四,对于少数重点大学、热门专业,由于社会需求量较大,可委托各高校采取单独招生的方式,名额根据各高校的招生总人数、按照各大市录取比例分配到各大市,各市组织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学生由这些高校统一录取;
第五、各高校面向各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分布相对均衡,以保证各报考各专业的学生都能拥有相对平等的机会。
第六、省、市招生委员会与各有关高校进行协调,尽量提供适合于江苏省各市需要的招生计划,逐步增加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支持江苏省的高考录取办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