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镇旅游业永续发展
发布日期:[ 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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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少地方挖掘古镇历史文化内涵,强化宣传促销,开拓旅游市场,使古镇旅游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如江苏的周庄、锦溪、千灯,浙江的西塘,安徽的宏村、西递等,一些古镇游已经成为旅游业的王牌。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提高,古镇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不少古镇在永续发展方面仍存在不少共性的问题:
一是古镇特色民居年久失修,居民难于乐居其中。古镇的建筑以造型轻巧、粉墙黛瓦的艺术特色与小桥流水的环境,构成了水乡风貌,闻名于世。不少古镇的民居住房年久失修,危房比例高。从功能看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大量的传统建筑是古镇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拆除旧民居翻建新型住宅,必然破坏传统格局。在当前古镇良好发展形势下,要使古镇永续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改善民居与传统民居保护之间的矛盾。
二是与古镇区域文化不相符的商业和建筑,使古镇的文化原生态遭到破坏,区域特色受到影响。周庄闻名中外,是一个以特殊的“水上商埠”起家的古镇,商业繁荣是其一大特色。但过滥的商业店铺严重破坏了古镇独有的文化原生态,冲淡了文化气息。特别是近年来,在古镇出现的一些仿古建筑,不能体现反映当地区域文化传统特色,而且占用较好风景地段,游客稀少,造成闲置,同时影响古镇景区特色。
三是古镇居民个体素质和文化服务水平与古镇发展水平不协调。古镇中存在服务质量差、缺乏诚信服务意识的现象,影响了古镇的声誉。部分“野导”缺少应有的导游知识和能力,对景点的人文知识知之甚少,加上缺乏讲解艺术和微笑服务,使不少游客满怀兴致而来,却又感到失望,留下不愉快的记忆。
为解决当前古镇旅游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
一、拓展古镇功能,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之与自然和谐发展。
拓展古镇功能,做到人与人、人与景的融会贯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古镇的价值不仅只在旅游,更在于她的历史功能、文化功能。发展旅游,是实现古镇价值的最佳方式,是推动保护古镇的最佳手段,使古镇成为一座充满生气的艺术殿堂。周庄之所以成为中国第一水乡,不是单纯依靠上亿元的旅游收入,而是与她日益丰富的文化功能分不开的。可以说,正是古镇功能的不断拓展,才使古镇保护与开发在更多的支点上找到了平衡。
二、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旅游的基础,做好保护工作以确保古镇永续发展。
古镇保护与文化旅游是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重点在于我们的合理规划与引导。一是要保真———保护好真实的历史环境,反对造假;二是要提高———挖掘文化内涵,提高旅游品质。真正有价值的旅游是应该让人们感受古镇古老文化遗产的魅力,得到很好的教育与启发;三是要更新———改善环境,新陈代谢。
三、立足原生态环境保护,使古镇发展与区域特色相和谐。
古镇保护与开发的立足点,是继承文脉,保持原生态。在这一点上,开发与保护是一致的。江南古镇各具特色,原生态正是它们源远流长生命力的体现。例如,江苏的锦溪镇着力打造民间博物馆和农家乐项目,千灯镇坚持亭林故里的自身特色,打造文化游品牌。巴城古镇区注重历史文化名人和蟹文化。在立足原生态原则下,古镇保护的内涵要从小桥流水扩大到古镇风韵,从古镇内部环境扩大到古镇外部环境;古镇开发的概念也要从商业领域延伸到文化领域,从单一的旅游产品到特色的旅游产品。
四、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来确定古镇的自身定位和发展空间。
古镇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空间,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通过人为努力来确定和实现。依据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给予适当的协调。避免因违背市场规律,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古镇不仅是作为文化遗址加以保护,通过发展旅游体现它的价值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宝物”,同时也是数百年来世代生活在此的居民赖以生存的场所,因而,在开发保护古镇时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古镇保护的成果惠及人民,使古城真正成为当地居民乃至人类的宝贵财富。同时加大旅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投诉纠纷处理,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旅游环境,实施“人才兴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