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教育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日期:[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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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泰州市委员会
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一浪高过一浪的“择校热”难以降温,生源集中涌向城区学校和农村少数优质学校,不少家长为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到处请托打点,或不惜血本把孩子送到公有民营或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但制约着全市教育科学健康地发展,而且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影响和谐美好泰州的建设。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决定国运兴衰,关乎政府形象。教育制度的选择和设计需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础,切实保证教育资源、教育机会、教育行为的分配和指向的公平正义。
2008年,泰州市共有义务教育学校391所,在校学生411411人,在职专任教师28976人;其中,农村学校281所,学生237905人,专任教师21012人。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经过教育部门的不懈努力,泰州市调整完善了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统一解决,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并对特困学生的住宿费和生活费给予减免或补助,全市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和医保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
尽管如此,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因素影响,泰州市义务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就师资而言,全市现有在职名教师、名校长61名,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名也没有;现有在职特级教师6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只有3名;大多数农村学校的教育装备只能达到省规定的三类合格标准。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一浪高过一浪的“择校热”难以降温,生源集中涌向城区学校和农村少数优质学校,不少家长为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到处请托打点,或不惜血本把孩子送到公有民营或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但制约着全市教育科学健康地发展,而且影响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影响和谐美好泰州的建设。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决定国运兴衰,关乎政府形象。教育制度的选择和设计需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础,切实保证教育资源、教育机会、教育行为的分配和指向的公平正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突出位置。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领导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纳入教育现代化进程通盘考虑。要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强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在研究工作时重点谋划,安排项目时重点照顾,考核工作时重点体现。
(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建议公用经费标准为,2009年小学每生不低于350元、初中每生不低于550元,今后逐年增长。对于生源较少的农村定点薄弱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按照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5%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构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按照每生每年小学75元、初中100元的标准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加强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管使用工作,确保应征尽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管用的专项审计,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将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倾斜。
(三)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体系。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费,按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将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所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都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通过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继续对残疾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府出资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食宿问题,保证残疾儿童享有良好的康复和学习条件。
(四)加大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把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差距作为重点,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面貌。按照到2010年完全小学校均施教服务人口提高到1.3万人以上、初中校均施教服务人口提高到4.5万人以上的标准,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继续办好优质学校,促进优质学校增量提质,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改造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力争使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备都能达到合格学校标准。
(五)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通过竞聘上岗、转岗、提前离岗退养;推动城镇学校富余教师向农村学校分流;鼓励区域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农村任教;定向培养农村学校紧缺学科师资;在职称、评优、评先、晋级方面,对农村教师实行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发放农村骨干教师岗位津贴;鼓励农村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提升学历层次,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学段、区域、学科结构失衡问题。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城镇优秀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服务期制度,有计划地从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校长或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选派农村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到城镇重点学校挂职锻炼,提升他们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水平。
(六)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积极推进全市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并逐年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长效管理制度,将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生家庭作业量和考试次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并将巩固率、合格率和推进率作为对地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权重,引导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非公即民”的办学原则,继续清理规范“四独立”改制学校。
(七)着力提高城乡教育信息化水平。要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在“校校通”建设的基础上, 加快校园网建设,在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班班通”,结合教育现代化的创建,使9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二类装备水平,计算机生机比达10∶1,师机比达2∶1。进一步加强教育城域网的建设,提高教育城域网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服务能力,促进教学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城乡共享。加大教师现代教学技术能力培训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城乡中小学教师现代教学技术应用能力达到中级以上水平。
(八)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对市(区)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标体系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水平趋于高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