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回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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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莺
一、案由
全世界探索解决淡水资源短缺的途径一是节流,二是开源。前者已被重视,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跨流域调水、海水淡化、污水回用和雨水蓄用是目前普遍受到重视的开源措施。污水回用经常被作为首选方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污水就近可得,水量稳定,不会与邻相争,不受气候影响,基建投资比远距离引水经济,运行费用也较低。因此搞好中水回用、建立多种形式的中水系统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需要,对北方城市尤为重要。
二、回用水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七五”、“八五”期间完成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城市污水资源化研究”,针对我国北方部分城市在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缺水问题,研究开发出适用于部分缺水城市的污水回用成套技术、水质指标和回用途径,完成可规划方法和政策法规等基础工作,并相继在太原、大连、天津、泰安、淄博等城市建设了回用于市政景观、工业冷却等示范工程。但我国污水回用还存在以下限制因素:
1、建设、运营资金限制。污水处理系统除运行管理费外,已无需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而中水回用子系统仍处于起始阶段,需要新建中水生产厂和中水供给管网,尚需较大规模的投入。
2、中水产量限制。理论上讲,城市的污水排放量一般为自来水用量的70%左右,如果城市污水处理率约为80%计算,目前中水的最大产量不会超过城市自来水用量的56%,因此中水生产厂的设计最大规模、城市规划设置中水供给管网均受限制。
3、中水处理技术问题。现有中水系统采用的处理流程以生化和物化2种方法为主,其中又以生化处理工艺居多,其存在问题包括:①水量平衡计算不切实际,从而使设计与实际处理规模相差较大,运行成本高;②调节池容积的不确定,容积太大增加投资,容积偏小在运行中必须交替进行中水溢流和自来水补充;③处理水质不达标,所选工艺流程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有限。
4、中水用途与价格限制。目前大部分中水主要还是应用在生活杂用水等方面。因此要求其价格低于自来水,而中水回用价格体系的规范和明确也远不如自来水价格体系。
5、用户的心理接受能力。受限于我国教育发达程度和中水回用方面宣传的缺乏,中水回用在很多地方并不为最终用户接受和支持,特别是以污水处理厂尾水为中水水源的再生水。
三、建议
针对以上我国污水回用发展的瓶颈和回用水的技术,为此从法规、政策、体制、机制、技术等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策和法规
1、制定合理的水价格体系。制定合理的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中水、污水处理费之间的比价关系,只有当中水水价低于地表水、地下水的价格一定幅度,低于自来水价较大幅度,使人们感到中水“有利可图”,具有经济上的优先性时,中水水价的价格杠杆作用才能发挥,才能引导合理的用水消费,促进中水的推广。
2、建立完善的法制法规体系。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中水回用方面的法律或法规,来明确中水的应用范围,使用中水与其它水(如地下水)的关系,不按要求使用中水应受到惩罚等相关内容,从而中水回用缺乏法律强制性条款作为保障。
3、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技术可行与经济适用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制定中水回用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建立城市用水的综合规划,在城市范围内对水源、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用水规划。科学地安排城市各类水源的供水次序和用户用水次序。
4、制定适度超前的技术规范体系。目前关于中水回用的技术标准主要有《建设中水设计规范》、《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等,这些标准在中水回用的初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权威性不够、技术规范不全面等问题。
5、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城市水业管理关系。实施城市中水回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市政、工业、农业、水利、卫生等众多单位与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机构来统一协调、规划及管理城市的中水回用,合理安排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中水的使用量,以便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6、大力培养中水市场。由于中水回用市场还不成熟,国内中水设备的生产,销售缺乏规范,质量得不到保证,国外进口设备价格昂贵。所以,需要按照市场机制,以中水回用“市场化、产业化、企业化、专业化”为目标,大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的能力和水平。
7、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会严重制约中水产业的发展。要尽快建立起与市场接轨的多元化投资体制,通过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用水、谁花钱”的以水养水政策,解决资金来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向中水回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8、坚持政策导向,大兴使用中水。在城市中水回用初期,除了从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强制推广外,还应从政策方面予以扶植。如对自筹资金建设中水设施的企业,政府可优先提供一定的环保项目贷款,或给予财政贴息;减免中水生产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及用水增容费等税费;对于具体的中水回用项目减免相关的市政配套费,或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使用中水的单位可酌情减免污水处理费,其新鲜水的水质和水量应优先得到保证;成立专项基金资助中水处理科研项目等。
(二) 技术和机制
1、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从污水源看,污水回用首先从污染程度较轻、水质较好的城市污水开始,随后发展到水质较差的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内部污水,广开回用污水水源。从污水回用对象看,首先是从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农田灌溉用水、生活杂用水、绿化用水、景观用水、循环冷却用水开始,再发展到回用于饮用水、化学脱盐用水和锅炉给水,回用到对水质要求不同的各种水用户。
2、向技术集约化方向发展。污水回用包括进一步提高污水水质和再生水水质稳定两个方面,不同水用户对水质要求不同,因而在技术上表现出从单元技术向组合工艺技术,再向多种技术集成等方面发展。在目前,技术上可以做到处理多种性质的外排污水,处理水质也可以满足各种水用户的不同要求。
3、向零排放方向发展。在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对低污染水质如城市外排污水的回用,当前正进行较高污染水质回用的研发工作,并开始向污染物零排放方向发展,比较典型的是美国公司开发的高效结晶器技术,已在美国西部和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推广应用,可以使污水全部回用,污染物全部回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