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电发展的资源规划和自主风电配套产业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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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莺
近些年我国火电装机增速下降较快,水电装机增速持续上升,风电装机保持高速增长,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国家将风能作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首选。“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其中,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kw。但是由于风资源和风能技术等方面的制约,在风能的开发利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资源不能综合开发利用。我国在近海分布了约70%的风能资源,内陆则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等能耗相对较低的省或自治区。风电场占地空间非常大,在风电场布置范围内,有时影响到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工业项目的开发;
二、风电技术设备自主创新能力低。近年来从市场份额看,国产风电机组比例也在上升,但国外制造商仍占据优势地位。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已基本掌握兆瓦级以下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但符合需求趋势的兆瓦级机组仍处于试用和推广阶段,技术来源以许可证生产、联合开发、合资生产为主,自主创新能力低。从零部件制造看,在不同环节自主创新能力高低不一,不能支持完整的配套产业链的形成,目前国内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已基本能实现自主生产,但轴承、控制系统等还是主要依赖进口。国外的制造商用技术和图纸赚取了我国风电效益的大部分;
三、风电并网安全性差。风力发电本身可控性较差,风电机组的抗干扰能力不强,而且我国风能资源分布相对集中,除近海地区外,内陆地区的风电均需向中东部进行长距离输电,为了保证风电接入电网后电网的稳定和供电质量,必须完善风电并网技术。由于目前没有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入网标准和检测标准,绝大部分风电机组的功率曲线、电能质量、有功和无功调节性能、低电压穿越能力没有经过检测和认证,而且多不具备上述性能和能力,并网运行的风电机组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
四、缺少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必要的税收支持。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所得税项目还没有任何优惠。我国从1998年起免征大型风机进口关税,这对风力发电建设是一个很大的扶持。但在发电环节,风电生产“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这一优惠政策实际上并不优惠,因为风电不消耗任何燃料,其进项税近乎为零,而煤电的燃料成本占总成本的70%以上,即使按全额纳税,其纳税额依然低于风电。因此,现行的税收政策体现不出对风电的扶持;
五、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据分析,工程建设费用通常占风力发电成本的85%。一般情况下工程投资中除去资本金外,大部分资金都需要通过各种信贷途径来解决,因此贷款条件(利率、还款期和手续费等) 对项目财务评价影响很大。在国外,风电项目建设一般都可以利用政府优惠贷款,其还款期长,利率优惠 (如国际金融贷款,中长期,利率较优惠;国家政策性贷款,在满足国家规定的一些条件的前提下,贴息2% )。但在国内,目前政府对风力发电既没有投资补贴,政策性优惠贷款也几乎空白。而且,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也给风力发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外资退出,金风科技、湘电风能等均遭受到外资企业的退出。第二,融资困难,可再生能源的信用危机、高昂投资成本与高风险并存等因素的存在,将促使可再生能源在短期内出现融资困难现象,而相应的技术不到位、政策扶持少等,从而阻碍风电的发展;
六、缺少健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受到技术条件的制约,风电价格一般都要高于燃煤发电。如果不解决价格补偿问题,风电产业的发展必然裹足不前。国际上,除了采取政府补贴等措施外,还通过建立绿色能源市场,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同时,采用自愿认购绿色能源的办法化解价格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缺少利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社会力量解决能源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机制。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应根据我国各种资源的分布特点,优化资源开发容量的配比,调整能源结构,合理开发;
二、首先在风能资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大型风电基地风能资源的调查,充分考虑与当地能源结构、环境、社会情况等相互配合,统筹制定全国风电开发规划;
三、尽快完善风力发电的一些基础性、系统性的研究工作,改善我国风电技术上依赖进口的局面,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形成完整的风电配套产业链;
四、尽快研究建立风电机组入网认证和风电场并网运行的检测评价制度体系;
五、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解决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问题;
六、财政部门应在金融支持上加大力度,帮助风电企业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