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 201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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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加。但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有的已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集体资产存量不实,坏账损失严重。
由于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处置随意性大,部分资产不入账,未处理的呆死账常年挂账等原因,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现象比较严重,呆账、死账长期得不到清理。
(二)管理主体不够明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由广大村民共同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民对其管理,是最直接、合法的管理主体。但部分基层干部往往依靠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去管理和监督,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无形中处在一种行政干预之下,而且不少人没有意识到集体资产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确保其保值、增值,在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只重数量管理,忽视价值管理。
此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干部法制观念薄弱,存在损公肥私、随意放债、随意抵押担保的现象。村级会计人员大多没有受过正规的会计培训,还普遍存在更换频繁不稳定的现象。
(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
一是票据管理混乱,自制原始凭证数量多,外来原始凭证合规性审核力度不大。二是债权债务没有及时清理。有些村高息贷款用于上缴农税或日常开支,债台高筑,另一方面对应该收回的款项却没有及时收回,以致村财务恶性循环。三是收费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有些收费票据没有规定定期缴销入帐制度,容易造成公款私用,纵容了贪污挪用现象的发生。有些村干部包片收费没有建立簿册登记制度,给收费稽核增加了难度,内部缺乏核查约束机制。四是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出租、出售银行帐户,套取银行信用。有的村领导将集体帐户上的资金转到租借外单位的银行帐户后进行套取现金,或者虽然使用了现金支票提现,但支票中的款项、用途与实际不符。
(四)民主管理监督不到位。
有些乡镇缺乏专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机制,或者建立了但是没有真正运行起来,集体资产处置没有规范的程序,固定资产处置过于随意。长期分散的家庭经营使农民的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薄弱,没有真正参与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不到位。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议:
一、认真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
全面对村组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清查,制作集体资产清查盘点表、债权债务清查表,清查核实清楚后,清查人员、村支部书记、街道经管站负责人都要在清查表上签字以示负责,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清产核资结果写出书面承诺,确保做到不重不漏。
二、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系。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合法主体。乡镇要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提高广大基层管理人员对集体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他们切实履行好自已的职责。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资产台帐制度。村委会对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并建立资产台帐。必要时,还要对村级所有资源性资产现状进行实地摄影,并刻录到光盘。二是建立产权登记、年检制度。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街道统一组织村(社区)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资产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检。三是建立合同协议审核制度。村委会所签定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都由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四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
三、规范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实行民主监督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一是资产评估。凡涉及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行为的,必须由村(社区)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否则不允许处置。二是公开招标。对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转让、出售等重大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租赁经营者或资产受让方,防止暗箱操作。三是集体讨论。对村级集体资产经营、处置等由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应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四是民主审议。由村(社区)召开有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专题审议,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五是村务公开。村(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将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投资和资产处置结果在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并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乡镇政府要与乡镇纪检、财政、农经、审计等部门组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小组,监督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乡镇范围内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及资源性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村级要成立资产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村的资产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把运行情况一年两次地向村民代表汇报。同时负责对资产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加强和整顿财务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做到按章办事,规范财务管理。包括:①农村干部、村民代表的财经法规知识轮训制度;②财务计划管理制度;③银行户头和现金管理制度;④收费内控制度即收费填写监督卡制度、收费登记簿册(台帐)制度、收费票据定期缴销入帐制度,使卡、册、帐三方相符;⑤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⑥财会人员职责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财会队伍管理,提高理财能力,增强会计监督职能。各村必须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互相兼职,村主干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
三是大力推行乡村两级集体财务公开制度:①村务公开制度,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务公开负责人,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要求;②村民代表会议制度;③村民理财制度,建立村民理财小组;④“村民管理章程”和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