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大城管执法格局优势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发布日期:[ 20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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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苏州市委员会
现代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城市管理重要一环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能,降低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还能够有效地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同时,城管执法行为的和谐文明、管理运行机制的和谐顺畅、城市环境的和谐有序,都能极大地展现苏州这座“全国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文明城市”的风采和魅力。
我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按照“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提升市容、提高效能”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提升城管形象,从苏州做起”主题活动,高起点、高标准地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狠抓队伍管理,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了市容市貌的持续改观,为打造“国内最干净城市”作出了积极努力。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群众追求品质生活期望越来越高,对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多,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由于执法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对城管执法的认识不一,城管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城管执法队伍成立之初,通过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实现了最初设想,收到了一定实效。但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城市市民由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失地农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存在,他们谋生的岗位“饭碗”与城管执法职能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简单粗暴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城管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对此,社会上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城管执法就是要严格依法执法,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形象;另一种声音则是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甚至谴责,使城管执法陷入尴尬境地。
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面貌亟待改善,部分地区违法建设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发展前途,但又缺少系统管理和城市功能的发展区域,它随着城市产业和住宅区不断向郊区扩散,从而使原来以农村为主的城郊地带演变为兼有城乡特色的特殊空间。居住那里的居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小商小贩的占道经营,影响了百姓的通行和市容环境;
乱搭乱建比较严重,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搭建,它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它需要重新翻建却没有部门审批,因此村民们只能自行翻建;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城乡结合部的地区都变成了城市的道路、城市的社区,大量的拆迁使得村民们感到多搭建违章建筑能够从拆迁补偿中获利。利益的驱动使得村民纷纷搭建违法建设用于出租,于是所谓的六层高楼、七层带电梯都拔地而起。这些违法建设的滋生不光是给治安、消防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同时给政府的拆迁也增加了昂贵的成本。而城管执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依据也就停留在苏州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对于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执法部门并无法律依据。。按照法律程序,城管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而这时往往当事人的违章已经结顶或已装修,给拆除违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果城管执法部门对在建违章建筑采用直接现场拆除这样比较有效的方法,法律法规依据又不充分,这也是长期困扰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一大难题。
三、城市管理观念、手段、标准和实际效果与苏州率先实现现代化存在差距。科学发展现具体到城市管理领域,就是要充分认识到一个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一切为了市民、一切服务于市民、一切依靠市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筹兼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入之间和谐相处以及一个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宜居宜商的城市。当前,城管执法既有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法律依据不够充分、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也有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新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如传统的简单生硬、被动突击式的执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管理的需要。遇到暴力抗法也没有强有力的后续手段。
结合我市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当前人员及经费都缺少的条件下,我们有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和联席机制,加大对暴力抗法者的惩罚力度。2008年9月,苏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发文成立了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充分抓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的机遇,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出发,从具体问题着手,依靠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跨部门、跨行业重大问题、突出问题的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综合决策和系统管理。
暴力抗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理力度不够,会削弱执法力度、助长违法者嚣张气焰、影响执法队伍社会形象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对实施暴力抗法行为的违法分子一定要依法从严打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弘扬正气,形成全社会声讨和谴责暴力抗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二、堵疏结合、开辟审批渠道、司法保障得力。无证摊点的长效管理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堵”的同时,对一些确有市场需求、关乎群众利益的经营项目的无证摊贩,积极采取“疏导”的方法,政府提供场地,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多开设适当数量的临时疏导点,把原本散落在城市的主要道路、窗口地区的摊点全部集中起来,类似大连、天津等城市的小吃、排挡一条街。或像新疆乌鲁木齐市只有在晚上开放的闹市区沿街整齐的夜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这样,既解决了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缓解了政府和百姓的矛盾,又可满足部分市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同时对无证摊贩的管理也可变无序为有序。
开辟农村宅基地搭建的审批渠道,建议由所属街道的农村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并由城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于确实因房屋维修等问题需要重新翻建的给与审批,并给与高度、占地面积的统一。对于一些违法建设者由于利益的驱动我行我素,则因由司法介入树立法律的威严,按程序坚决拆除。
三、推动政府立法,尽可能破解城市管理法律依据不足、行政处罚执行难等难题。及时开展城市管理的立法调研工作,整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城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如:建立违法建设黑名单制度,即对于拒不纠正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则由市容市政管理局通报给房管局,在其再次买卖房屋时由房管局不予过户;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的多次违法行为则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自由裁量权尺度进一步明确,从重进行处罚。有了权威的法律,城管执法才能实现规范化,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要加快现代高科技手段建设,共享信息资源,推进和谐城管建设。现代化的城市需要高科技、精细化的管理,高科技的管理手段是实现和谐城管的重要保障。要完善数字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在继续深入开展数字化城管二级指挥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帮助乡镇(街道)城管开展三级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既要在服务与管理上加强与一级指挥平台的对接,又要加强与乡镇(街道)三级指挥平台的快速联动,做到上下畅通,反应快速,指挥高效;要结合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城管通、执法通、GPS定位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来促进规范、高效、长效管理工作,做到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指挥精确化、行动快捷化、执法精准化。
充分发展和利用数字化城管信息网络,达到多个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抄报体系。共享各部门如规划、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审批信息,对于城管执法中的钉子户和屡次违章的商家,也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抄报到各部门。同时在各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施工工地、学校周边安装监控探头,并和公安探头联网,及时掌握路面信息,迅速出警,第一时间查处违章。
五、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教力度,拓展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通道。无证设摊和违法搭建等顽症是事关城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能否形成上下齐心、全民支持的氛围,舆论导向很关键。要加大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刊物、网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有重点、有计划地宣传城管执法工作的最新动态和重大举措,增加社会各层面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渠道,适时开展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零距离接触等活动,进一步拉近与市民群众的距离;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公众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献计献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攻克顽症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