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江苏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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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济威
据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指出,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江苏人口为78659903人,10年增了5.75%。截至201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300万人,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6%。其中,65岁以上人口占比10.89%,意味着江苏老龄化进程加速。
同时,江苏家庭户人数变少,人数低于全国每个家庭3.1人,不足3个人,说明江苏正步入“少子老龄化”社会。“少子化”是指14岁以下低年龄人口比例不断减少,“老龄化”是指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比例不断增加。这说明现在丁克家庭和空巢家庭都有所增加,婴儿的出生率也有了一定程度地降低。
一、江苏的老龄化程度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应对银色浪潮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般来说,65岁以上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7%是个分界线,超过就是老龄化的表现。这次人口普查,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共约1.18亿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上升1.91个百分点。而江苏,目前这一比例达到10.89%,大大高于全国水平。江苏的老龄化局势,比全国更加突出。
人口老龄化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相叠加,老龄问题与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相交织,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江苏改革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银色浪潮实际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如何应对,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城里养老条件好,难在没床位;农村养老空气好,难在条件差;身有病残不能自理,难在无处收;退休工资收入低,难在集中养老价位高。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于城镇的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更为突出。在城乡二元体系仍未完全破解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使农村地区成为经受人口老龄化冲击最严重的地区。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目前在整个农村还没有建成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差,而大量的空巢老人缺少“精神赡养”、文化生活贫乏的现象更为严重。
总体来说,我省养老服务仍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诸多不足:养老床位少;保障面相对较低,服务项目偏少;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投入不足,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
二、面对银色浪潮的兴起,面对老人们迫切而普遍的愿望,解析江苏养老保障体系目前的现实难点
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尽管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在运行中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却长期存在:
(一)相当数量的劳动者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保总体水平不高,特别是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仍显不足,社保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区分不够明确,特别在养老保险上,个人账户“空转”现象严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依旧承担着主要的养老职能,摊子大,头绪多,责任重。
(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近年来发展虽然较快,但仅局限在部分行业和企业,社会化程度较低。
(三)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水平仍不高。基本养老保险“一柱独撑”的局面长期存在。“三支柱”发展失衡,既给政府造成越来越大的支付负担和管理压力,也禁锢了养老保障的能力,难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以基础条件在全国靠前的苏南地区及省城来说,据悉现有养老服务床位比例只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5%,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为5%至7%,即使如此,有限的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床位价格和位置等原因,床位使用率并不高,平均床位使用率可能不足50%,出现了不少的空置床位。而另一方面,是百姓日益强烈的养老服务需求,希望将来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远远多于政府预期。同时,相当数量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的老年人,由于城区的床位少、价位高、机构不愿收等因素,这些需要护理型照顾的老年人难以入住养老机构,而随着四、二、一家庭结构的普遍,大批的独生子女根本无力支撑对四个老人的照顾及护理,因此,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护理型的照顾。而所有的老人普遍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安然地度过晚年和人生最后的时刻。因而我们亟待建设大量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办互助的养老机构。
此外,养老机构的配套医疗服务条件较差,即使有医务室也难于应对老年病、慢性病的日常治疗和康复工作,加之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退休异地报销等制度尚未完全与养老机构衔接,入住老年人普遍存在医药报销难的问题,这些也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
三、将养老事业纳入政府的工作重点,对一切制约完善养老事业的机制加以调整、完善老年人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并作为民心工程加以建设
(一)发展养老机构需要积极创新养老机构的发展模式。根据江苏的实际情况,主要建立以救助型、福利型和市场型养老机构为主体的机构养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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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型养老机构主要解决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等的基本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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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型养老机构,主要为那些既不是救助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也无力支付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的普通老年群体提供服务,可采取个人、社会和政府三方承担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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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型养老机构,则主要满足有较高支付能力群体的养老需求,这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
(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快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及“农转非”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与医疗保险问题。
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定位,着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养老保险满足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定位,着重在扩大其覆盖面上下功夫,逐步将农村居民、城镇个体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等纳入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来,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在基础型社会保障层面发挥主导作用。
农村养老保险,一直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难点。当前,农村的重点仍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以及以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包括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生活补贴水平;发展养老院、家政服务、休闲设施、医疗保健等养老产业,清除阻碍非公有资本参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和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老年产品市场;鼓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养老事业。
(三)大力发展不同于传统家庭养老和养老院机构养老的“社区养老”模式,又称居家养老。除接受家庭照顾外,主要依托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网络和义工自愿养老服务,兼具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点,应当成为当前最为可行的选择。老人住在家中,但是养老服务却是由社会来提供。老人既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顾。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我省基本养老的需求。
每个社区要逐步建设各种设施,包括集中居住设施,如老年公寓、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同时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护理院等医疗护理设施,还要在社区内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健身中心等文体活动设施;还可以提供入户陪护、紧急援助、送餐等服务。
(四)建立统一协调管理的权威机构。改变涉及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扯皮难以统筹协调、养老政策“碎片化”等情况,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办法,由民间组织来做具体的工作,比如小型的民办养老院与社区结合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政府可以考虑牵头引入民间资本或海外资本,并在税费方面给予减免优惠,对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水、电、煤、气等优惠政策给予保障等。切实使很多有益的政策在养老服务的发展中真正落到到实处。使江苏率先开展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继而发展全方位养老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新路。
(五)大力发展银色产业。据悉,我国目前每年至少有5000亿元的老年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预计到2015年,我国老年市场年需求将达到万亿元,其产业包括老年人寿保险及理财、老年特色商品、特色旅游业等等。银色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应加以关注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