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发布日期:[ 2013-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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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徐州市委员会
近年来,徐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围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民革徐州市委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徐州市土地承包制度得到逐步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到户率达到97%;全市高效农业面积261万亩,规模经营面积578万亩;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已达7962家。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农业经营体制上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问题
一是土地经营规模偏小,阻碍了现代农业管理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户土地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生产成本和进入市场的难度,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公益性服务机构职能弱化,市场性服务组织发育缓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精干,服务缺乏针对性,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三是农民组织化建设档次不高,合作社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低,带动农民能力不强。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系不紧密,农民分享不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效益。合作社组织大多有名无实,小规模、高分散使得专业化、商品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商业性金融支持,限制了生产规模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建议
(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要积极宣传推广各种有效流转形式。从徐州市具体实践看,目前群众容易接受的流转方式主要是租赁、入股。租赁实施主体主要是大户和企业,入股合作则由入股农户选举产生经营管理组织,生产民主决策、利益成员共享、盈余按股分红,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明显优于其他形式。在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逐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应大力推广土地入股这一有效流转形式。二要加强流转制度建设。应健全县、镇、村配套的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和网络市场,全面建立土地流转台账、信息采集发布和合同签订制度,探索土地有偿转让机制,切实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江苏省设立了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流出土地农户给予奖补,效果很好。建议徐州市也设立相应配套扶持资金,更好地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三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力度,在各地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及时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切实维护好流转土地农户权益。
(二)提升农民合作程度,增强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要突出抓好单体合作社规模化建设,形成运作规范、具有主导市场能力、对外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规模专业合作社,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切实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设立成员账户,搞好盈余分配,通过规范有效的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
(三)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一是将基层组织作为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由村支部和村委会牵头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内联农户、外联市场和农技部门,直接服务于农户,服务于农业生产一线。强化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体现国家惠农富农政策,尤其在种苗、农资、信贷、技术上给予政策支持,让村级集体既服务又受益。二是整合规范现有服务机构。目前徐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大多为公司、合作社及个人领办,应加强对这一部分服务机构的管理与引导,进行合理整合,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服务。近年来徐州市出现的农田托管服务方式得到基层的普遍认可,应鼓励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科技人员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技推广,促进农业节本增收,破解农户分散经营制约。参照、借鉴大学生村官管理模式,引导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担任科技人员,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健全农村制度体系,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支农力度。改革征地制度,落实提高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政策,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对农民住房进行确权发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房产等资产要素市场化机制,提高农民可变现财产总量和信用能力。二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各种壁垒,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三是要鼓励能带来资金、项目以及懂技术的农民向县城和中心城镇流动,在城镇投资兴业,从事二、三产业生产,使人口以及经济活动由农村向城镇集聚。四是要提高农民个人参保率和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建立健全覆盖小城镇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免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