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我省科技工作机制改革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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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员会
我省科技创新事业基础雄厚,但是,科技投入效率亟待提升。为此就深化我省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筑“普惠型、重服务、强监管、高效能”的科技管理体系
在科技创新管理中开展“普惠制”活动,让广大科技中小企业多分享科技项目、科技经费和科技补贴等实惠;深入基层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提供一些政策法规、项目申报、评奖补贴、技术资源等多方位的信息服务;为科技人才进入中小企业多搭鹊桥、多方联姻,让沉淀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中的科技平台面向科技中小企业服务;严格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红黑榜”制度,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厘清科技创新中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落实简政放权
相关部门各自梳理解剖工作流程,制定各部门的“工作清单”,在此基础上,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主体等共同参与,提出政府的“任务清单”和企业的“负面清单”。
三、重视科技经费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
当前的科研经费单笔额度大、资助数量少,为大企业锦上添花多,给中小企业雪中送炭少。“面广量小”的“普惠制”科研经费资助才能让更多的科技中小企业平等分享政府科研经费,因此,科技项目可和具体企业协同捆绑。科研经费资助程序可采取“少量前资助、中期需评估、见效后补助、经费共承担、风险一起担”的良性循环模式,优先滚动资助真正有效利用科研经费产出实际产品和技术、产出巨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团队。此外,还需设计一套符合我省实际的科技项目及经费资助指标体系,以市场的标准对过去受资助的项目绩效进行评估,防止科研项目经费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四、构建和风细雨的“平和式”长效引才机制
多引进“扎根型人才”,少引进“浮萍式人才”;多引进“实干型专家”,少引进“论文式专才”;多接纳“留鸟式人才”,少接纳“候鸟式人才”;多接纳“满巢型人才”,少接纳“空巢型人才”。切实提高我省科技人才队伍的质量效益。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流程,前置严格的考核,提供宽容的环境,不硬性规定人才引进指标;鼓励人才在江苏扎根安家,带技术成果、带资金项目、带团队精英,办真实公司、出实际成果。建立人才引进的“预先控制、中期检查、事后评估”制度,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根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有效评估。
五、重视科技的宏观规划,发挥市场作用
科技规划工作应“重指明方向,轻规定产品”,避免直接干扰企业的产品生产计划,防止搞“一窝蜂、赶潮流”式重复规划建设。杜绝政府投入过多的财政资金和批划土地等补贴企业、介入产业发展,着力培养企业的市场竞争“抗击打”能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的“真功夫”。
六、建立科技金融和税收“全覆盖、补偿型、多分担、抗风险”机制
政府政策不宜盲目要求金融企业支持科技创新而降低风险控制的门槛。可建立科技金融和税收“全覆盖、补偿型、多分担、抗风险”机制,政府科技经费倾向于覆盖更多的科技企业和科技产品。建立科技风险补偿基金、科技贴息担保贷款、科技再担保的全覆盖机制,与金融企业共担风险,大力推广企业内部的股权激励制度,激励证券公司扶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尽快在民营银行的组建、申报、运行上破冰,在金融扶持科技创新中走在全国的前列。
七、建立科技研发平台,提供政策和信息资源
强化科技政策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服务主动性、披露透明化、操作简单化”。针对科技中小企业获得政策信息、科技信息、平台资源等困难的局面,政府相关部门可深入基层主动开展服务,部门网站大力宣传,园区也设置服务点。促进信息资源利用的便利性,不在部门利益驱动下“明公开、暗设障”。对于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的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强制性“造册、登记、公布、开放”制度,让广大科技中小企业平等获得技术创新平台资源。
八、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落地性
出台适宜的政策,鼓励带着科研成果创业,形成全社会和谐的创新文化。政府发挥“正能量”,高校科研院所大力度构建技术“策源地”,金融机构加大释放“催化剂”,中介机构充当升级版“助推器”,媒体成为营造协同创业创新氛围的更大更亮“显示屏”,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创业创新“江苏经验”。
九、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执行力
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和新闻媒体等评估科技创新政策的执行情况,简化管理层级。杜绝科技创新管理中的“庸政、懒政”现象,规定“应有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突破,创新动作高难度”。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科技创新的执行情况,减少汇报层级,评估报告可以直接及时汇报高层领导,让好的政策快速“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