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泰州市委员会
社会事业发展,是一个城市“内增凝聚力,外增吸引力”的必然要求,推动社会事业转型发展,则有赖于人才的支撑。近年来,中共泰州市委、市政府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实施意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落实编制安排,着力打造人才载体,全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动,成效明显。
但是,当前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界定标准过于陈旧;引进人才数量偏少且代表性人才相对缺乏;政策偏重于物质补贴和生活保障,吸引力不强;引进外地人才与本土人才流失构成新的矛盾。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泰州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我们建议:
一、明确发展目标,打造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政策体系。首先,应根据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结合全市社会事业领域的用人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重点,科学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发展目标。第二,应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特点及现有人才状况,科学界定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条件,规划设计相关政策,注重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并保障实施,逐步形成全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第三,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兼顾本地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本地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应当与引进人才享受均等化待遇,在努力留住引进人才的同时,千方百计把“流出去”的本土人才引回来。
二、更新人才理念,提升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际效果。首先,人才引进时,既要考虑到目前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更要考虑到长远发展所需的储备人才;既要考虑到“双高”人才,更要考虑到实用型人才;既要考虑到满足高层次人才的物质条件,更要考虑到满足高层次人才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将高层次人才的职业发展愿景与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以此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双赢”。第二,加强人才发展软环境建设,完善定期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的常态化机制,根据高层次人才的发展需要,提供订单式的服务,细化服务措施并落实到位,为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提供更优良的条件和更宽松的氛围。第三,有重点地推荐高层次人才担任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为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空间。
三、立足长远规划,创新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首先,应加强引导,建立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培养模式,即“培养重点按全市社会事业发展需求设置,培养进度和深度由用人单位来安排,培养对象由用人单位来选择,统筹考虑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使所有人才拥有平等的发展条件。第二,应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地为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在争取省级以上项目或课题时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变“立项后发放补贴”为“立项前政策扶持”,让他们的专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社会价值得到充分肯定、心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第三,应加大对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培养的投入,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购买服务的重点侧重于业务培训和技能指导,积极构建社会事业领域用人单位与高等院校、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更多各具特色的培训基地,借助“外力”开展社会事业领域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人才效能为先,完善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考评的管理机制。首先,可以鼓励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相互协作,建立多方参与的综合性人才评价标准,使人才评价进一步科学化、社会化,保证考评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第二,考评时应当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能力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原则,使考核评价工作兼顾用人单位和相关人才的双方利益。考评结果应直接和人才使用、激励措施挂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效能。第三,应引导、鼓励用人单位确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标准,尝试建立以项目为主导的招投标机制,将社会事业领域中科研性、创造性的活动以项目的方式进行招标,规范招标程序,打破地域、行政隶属界限,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引进人才与本地人才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通过公平竞争获取相应资源、实现自身价值,让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中国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5楼 | 邮编:210024 | E-mail:jsmgtg@jsmg.cn | 苏ICP备09014637号 | 建议分辨率1920*1080
© Copyright 2004 - 2024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委员会版权所有 南京梦起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您是本站第 6011 位访问者